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柏泉服务区非油合作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概况:柏泉服务区位于东西湖区柏泉镇境内,处于武汉绕城高速与沪蓉高速共用段,分南北两个服务区,单边服务区总占地面积约20亩,服务区设有加油站、商超、餐饮、小吃、汽服等经营业态,可提供免费停车、开水、公共卫生间、临时休息等服务。本项目范围为柏泉服务区(南、北两区)综合楼餐饮、特色小吃以及现场加工类食品、水果、咖啡饮料等档口非油业务、汽修业务(不含服务区商超、加油站便利店、广告业务、加水洗车业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经营服务商,提升柏泉服务区非油经营业绩、创效能力和服务水平。
2.2服务内容:
2.2.1.柏泉服务区(含南北两区)综合楼餐饮、特色小吃以及现场加工类食品、水果、咖啡饮料等档口非油业务、汽修业务(不含服务区商超、加油站便利店、广告业务、加水洗车业务)。
2.2.2.合作经营提成返点模式,合作单位承诺在相应营业额范围内的保底提成比例(年度营业额180万元以下,我方最低收益不得低于18万元/年)。合作方自主制定经营政策,自主选择进货渠道,自主招聘管理员工,自主承担经营成本。项目营业款全额录入高速公司HOS系统,高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提成比例收取提成后,余款返还合作方,返款前合作方须提供等额管理类增值税发票(税率6%)。服务区汽修项目采取按年收取固定租金方式。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4服务质量要求:应满足湖北省交通厅高管局及行业管理相关标准和要求,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服务管理规范》、《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湖北省高速公路停车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记分标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5服务地点: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中国石油柏泉服务区(含南、北两区)。
2.6投标报价方式:在保底提成比例的基础上报整体的、统一的上浮比例。
2.7招标控制价:年度营业额180万元(含)以上360万元(不含)以下,保底提成比例不得低于10%;年度营业额360万元(含)以上,保底提成比例不得低于13%,按实际营业额和最终提成比例 %(保底提成比例+中标上浮比例)收取提成。在保底提成比例的基础上报整体的、统一的上浮比例。(含税,税率6%)。例:如果投标人报价为2%,年度营业额180万元(含)以上360万元(不含)以下,提成比例=10%+2%=12%;年度营业额360万元(含)以上,提成比例=13%+2%=15%。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或提供虚假错误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1个类似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业绩。须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4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所服务的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3.5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其它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
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网站右上角可自行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2)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zbzx2021@163.com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2刘成凤518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在线报名、发送资料)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授权集中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投标人请及时自查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失效的证书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4小时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2年8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刘成凤,白晓旭
电话:17765177288;18917745779
报名解锁联系人:刘娜
报名解锁、开票、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21-31030321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