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延期公告
金额
322592.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40p7q2
预算金额322592.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逸飞132363817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延期公告 (招标编号:TC240P7Q2) 一、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 年7月17日9时30 分(北京时 间) 本项目标前会及踏勘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8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6月26日 具体详见下方完整信息。 二、其他公告内容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TC240P7Q2)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40379H 项目名称: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投标 文件提交及开启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 年7月17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本项目标前会及踏勘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8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4年6月26日 采购单位: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经开区粮山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下方完整信息。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联系方式:13236381707、15611211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逸飞、郭立颖、李柯利、李瑞、刘晓玉、王巍 电 话:13236381707、156112112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TC240P7Q2)已由 镇江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大港青龙山路8号、镇江经开区大港粮山路88号。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250亩,建设33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配套80万/年硫磺制酸、空分装置、及 公用工程设施和罐区等。其中醋酸乙烯主装置建于镇江经开区大港粮山路88号。 项目总投资322592.14万元 。其中醋酸乙烯主装置及配套设施建于镇江经开区大港粮山路88号,投资170000万元。 2.3 项目建设期36个月,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2.4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15个月 ,工作服务期:自设计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完成全部设计及服务工作止。 2.5招标范围: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主装置醋酸乙烯及配套设施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专篇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技术服务等,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压力容器)。 万吨/年,包括已完成或在建工程设计业绩。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醋酸乙烯项目及相关类似工艺的设计业绩,建设规模不低于20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应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 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采用集中售标,具体办法详见后附,附件1:《线上发售招标文件及提交保证金特别告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9时00分前, 提交保密承诺函(见附件2),到镇江参加项目及工艺包情况讲解的标前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版招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碧榆园宾馆(地址:镇江市竹林路88号),8号楼一层 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文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经开区粮山路88号 电话:0511-8899518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B 电子信箱: 联系人:尹逸飞、郭立颖、李柯利、李瑞、刘晓玉、王巍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13236381707、15611211259 传 真:010-61954196 附件1:线上发售招标文件及提交保证金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线注册、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前往中招联 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免费注册,并线上支付标书款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 务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进行咨询。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免费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4、支付完成后,投标人可以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上自动获取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并电汇的方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 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潜在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相关信息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信息。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 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进行咨询。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 2、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3 、在保证金账号位置生成平安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该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附件2:保密承诺函 事宜相关的各次会议内容和任何本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与本项目 相关的所有文字和非文字形式的资料、信息。招标方出于对进口工艺包信息保密的要求,要求加强项目资料的保密管理工作,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 所称的保密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信息图纸、招标文件等,以及与本次设计招标项目 1、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全部资料的所有权始终归属招标人; 2、如因项目需要,获取了招标人涉密信息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或公众泄露 招标人涉密信息: 3、参加本项目的各次会议,都不得携带通讯设备,保证会议现场不录音、录影;4、本项目招标采购结束后,我方在收到招标人的通知要求后,应立即归还从招标人 处获取的部分或全部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 招标人。如果该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我方 销毁或删除; 5、我方获得的本项目全部资料,仅用于本次项目投标报价使用。 保密期限从接收资料起,至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的3年内。 6、我方如违约泄密,除赔偿招标人因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招标人 因调查该项侵害行为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新区粮山路88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1-889951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尹逸飞、郭立颖、李柯利、李瑞、刘晓玉、王巍 电话:15611211259 电子邮件:guoliyi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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