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
预算金额1665.09万元
招标公司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先生0760-883850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16650940.58元/年;各标包限价金额详见项目内容及需求。本次招标的内容是供应权的获得,并不承诺供货的金额,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的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保证具体采购量,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按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本项目根据营运车辆的型号及材料的种类分为以下15个标包:
注:(1)涉及车型以实际车型需求为准。
(2)本预算金额按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计算设定,采购过程中按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2.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全部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招标人通过ERP(物资管理系统)询价采购的货物,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计划要求,在接到送货通知3个日历天内将所需的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中山市内地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供货时间的特殊配件材料除外)。
其中:(1)如遇招标人特殊紧急生产情况,中标人需提供在8小时内到达的服务(适用第10标包)。
(2)对于招标人未要求提前送到代管仓贮备的物资(如玻璃、油漆)(适用于第6、15标包),中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送货到达的服务(招标人前期未采购过,需要新开模的玻璃或调色的油漆除外)。
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5.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应(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不属于政府招标采购范畴。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适用于所有标包)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特定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1)标包7、8、15:(轮胎类、汽车油漆类)的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或授权区域,授权期限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或部分在有效期内,授权供货区域包含中山市)是参与投标的准入条件。其中:①标包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轮胎品牌的生产厂或生产厂的授权供应商;②标包8:投标人必须是翻新轮胎厂或翻新轮胎厂的授权代理商;③标包1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油漆品牌的生产厂或品牌的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多个品牌、规格/型号,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投标包涉及品牌情况书”并提供多个品牌、规格/型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2)标包13:投标人所投产品(脉冲超细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必须提供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3)标包13:投标人所投产品(脉冲超细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须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标包8:投标人翻新修补轮胎工艺性能符合GB7037标准的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5)标包5: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符合
(6)标包5:投标人必须提供于2020年1月至本项目开标当月期间由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提供所投产品中,任意一种型号的检验报告即可。)
(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投标人须声明,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中标项目中,没有因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而被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提供《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家数不超过2家(仅适用于第1、2、3、4、5、11、12、13标包)。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中的第1、2、3、4、5、11、12、13标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参加某一标包的投标后,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该标包的投标响应。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17时30分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19976229600567297。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3)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3.2》(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07914044240932864)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登陆系统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3.2》/1、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管理/1.2联合体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进行操作)。
七、答疑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4月25日17时30分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4月27日17时30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gg)→其他交易→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 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
标包1 ¥700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
标包2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标包3 ¥6500.00 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标包4 ¥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
标包5 ¥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
标包6 ¥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标包7 ¥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标包8 ¥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标包9 ¥6600.00元(大写:陆仟陆佰元整);
标包10 ¥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标包11 ¥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标包12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标包13 ¥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标包14 ¥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标包15 ¥4800.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4日17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如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综合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07914120933781504。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监督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0760--85592315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电话:0760-88385020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传真:0760-88330182
邮编:528400
3、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0-89983903
传 真:/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658-23001B10125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16650940.58元/年;各标包限价金额详见项目内容及需求。本次招标的内容是供应权的获得,并不承诺供货的金额,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的内容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保证具体采购量,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按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货采购项目,本项目根据营运车辆的型号及材料的种类分为以下15个标包: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车型 | 涉及车辆数量 | 限价金额 (元/年) |
1 | 非新能源营运车辆配件类 | 旅游车20辆(金龙XMQ6117Y旅游车)、校车85辆(厦门金龙牌XMQ6100ASN4)、宇通客车10辆(ZK6120H76QY1)、江铃汽车10辆(JX6581TY-M6)、拖车6辆(粤海牌,中国重汽豪沃底盘、维柴发动机)等 | 约150辆 | 373356.16 |
2 | 新能源车辆低压电器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24V电气件 | 约2500辆 | 253909.66 |
3 | 新能源车辆高压电器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220V及以上电气件 | 约2500辆 | 339747.29 |
4 | 新能源车辆底盘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1564662.89 |
5 | 营运车辆蓄电池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234331.47 |
6 | 营运车辆玻璃及其附件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620806.03 |
7 | 营运车辆全新轮胎类 | 通用 | 约2500辆 | 6547317.44 |
8 | 营运车辆翻新轮胎类 | 通用 | 约2500辆 | 1771998.05 |
9 | 营运车辆车厢附件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336324.03 |
10 | 五金型材类 | 通用 | 2469133.29 | |
11 | 营运车辆电气电子类 | 营运车辆电气电子类 | 约2500辆 | 704923.47 |
12 | 营运车辆油类、液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1022982.77 |
13 | 自动喷淋灭火器及其附件类 | 比亚迪、晓兰新能源车辆,含少量2015年的福田、金旅、中通、南京金龙纯电动公共汽车 | 约2500辆 | 29147.34 |
14 | 营运车辆通用类 | 通用 | 约2500辆 | 134407.94 |
15 | 汽车油漆类 | 通用 | 约2500辆 | 247892.75 |
合 计 | 16650940.58 |
注:(1)涉及车型以实际车型需求为准。
(2)本预算金额按年度采购预算金额计算设定,采购过程中按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2.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全部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招标人通过ERP(物资管理系统)询价采购的货物,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计划要求,在接到送货通知3个日历天内将所需的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中山市内地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供货时间的特殊配件材料除外)。
其中:(1)如遇招标人特殊紧急生产情况,中标人需提供在8小时内到达的服务(适用第10标包)。
(2)对于招标人未要求提前送到代管仓贮备的物资(如玻璃、油漆)(适用于第6、15标包),中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送货到达的服务(招标人前期未采购过,需要新开模的玻璃或调色的油漆除外)。
4.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5.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营运车辆配件材料供应(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不属于政府招标采购范畴。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适用于所有标包)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特定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1)标包7、8、15:(轮胎类、汽车油漆类)的投标人需出具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或授权区域,授权期限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或部分在有效期内,授权供货区域包含中山市)是参与投标的准入条件。其中:①标包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轮胎品牌的生产厂或生产厂的授权供应商;②标包8:投标人必须是翻新轮胎厂或翻新轮胎厂的授权代理商;③标包1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油漆品牌的生产厂或品牌的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多个品牌、规格/型号,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所投标包涉及品牌情况书”并提供多个品牌、规格/型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2)标包13:投标人所投产品(脉冲超细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必须提供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3)标包13:投标人所投产品(脉冲超细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必须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须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4)标包8:投标人翻新修补轮胎工艺性能符合GB7037标准的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5)标包5: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符合
(6)标包5:投标人必须提供于2020年1月至本项目开标当月期间由省级或以上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机构须通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提供所投产品中,任意一种型号的检验报告即可。)
(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投标人须声明,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中标项目中,没有因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而被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形;(提供《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家数不超过2家(仅适用于第1、2、3、4、5、11、12、13标包)。如联合体投标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中的第1、2、3、4、5、11、12、13标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参加某一标包的投标后,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该标包的投标响应。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17时30分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19976229600567297。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3)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3.2》(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07914044240932864)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登陆系统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3.2》/1、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管理/1.2联合体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进行操作)。
七、答疑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4月25日17时30分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回复时间:2023年4月27日17时30分前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gg)→其他交易→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或“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s://www.zsjypt.cn/)→综合交易→交易答疑澄清栏”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 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
标包1 ¥700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
标包2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标包3 ¥6500.00 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标包4 ¥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
标包5 ¥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
标包6 ¥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标包7 ¥120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标包8 ¥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标包9 ¥6600.00元(大写:陆仟陆佰元整);
标包10 ¥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标包11 ¥140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标包12 ¥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标包13 ¥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标包14 ¥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标包15 ¥4800.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2023年5月4日17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如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入综合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页面,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07914120933781504。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zsjypt.cn/service/login)→“综合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监督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0760--85592315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电话:0760-88385020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传真:0760-88330182
邮编:528400
3、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0-89983903
传 真:/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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