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价公告】平潮镇周港河东侧景观绿化环境提升苗木采购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189629653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一、询价项目
平潮镇周港河东侧景观绿化环境提升苗木采购。
二、主要采购内容
(一)金边阔叶麦冬、红叶石楠、红花继木等苗木采购及运输、装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苗木采购清单及需求详见附件采购报价清单;
(二)中标单位提供的苗木规格应符合招标人及采购清单规格要求,采购清单中规格要求为修剪成型以后的净苗尺寸,同时确保提供的苗木成活;若中标单位供货到现场的苗木不符合招标人及采购清单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中标单位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清单要求的苗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中标单位应将苗木装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由招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供货流程方可结束,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 交货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3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到位,若存在分批供货,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费用不予增加,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四、交货地点:平潮镇,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五、验收标准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苗木应符合采购清单规格需求,确保成活,并装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由招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供货流程方可结束,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或苗木种植经营等相关内容。
七、最高限价:13万元,固定单价,数量据实结算。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苗木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九、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10月16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周港河东侧景观绿化环境提升苗木采购”。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报名费概不退还。
费用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以不含税价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苗木供货完毕且经招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凭合同、苗木验收单、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付至结算价的60%;剩余部分待结算审计单位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6、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3000元,同时需支付审计单位800元结算审计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62965370   
联系人:张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清单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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