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0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甬能源投备[2019]年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建设规模: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反渗透B组扩容改造、混床D新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扩容改造。 项目总投资:4950000元。 招标控制价(含税,税率为13%):1421900元;招标控制价(不含税):1258318.58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水处理A、B组扩容改造项目(二期)反渗透B组扩容改造、混床D新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的扩容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改造现有反渗透B装置,使其由现有单套产水量为45m3/h改造升级为单套产水量为60m3/h(增加四根膜壳); (2)在原有土建基础上新建1套混床D装置,其单套设计最终产水量为150m3/h,详见混床技术部分要求; (3)混床再生系统改造,详见混床再生系统技术部分要求; (4)拆除反渗透提升泵D,在原反渗透提升泵D位置,新增一台原水泵D,并配套变频器,中标方提供原水泵、原水泵变频器及原水泵出口母管和反渗透出口母管现场条件所需的配套不锈钢管道、阀门、逆止阀以及电缆电线、接触开关、支撑等,并负责现场拆除及安装等工作; (5)混床A、B、C每套所有管路、阀门、表计、就地柜、工艺用气及压缩用气不锈钢管路等的供货及更换工作,详见混床技术部分要求; (6)反渗透B及混床A、B、C、D相关程序的编写及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 2016年01月0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且其中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处理相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为准,合同原件开标时随带备查)。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其他: / 。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联系方式上传至报名网站:http://bid.ndig.com.cn/进行报名,并自行登入报名查询入口查询,确认是否已报名成功。招标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由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自行从报名网站查询下载,联系电话:0574-89299055、89299056。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R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408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 联 系 人:吕健佳 电 话:0574-8791036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联 系 人:潘萍霞、史梦铅、李飞 电 话:0574-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 电子邮件:2805441538@qq.com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0574-89299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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