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医院拟将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我中心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防止危险废物遗撒、泄露,防止病原体扩散等。
(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容,具体以调研实际为准,报名时领取)
三、调研目的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以及我中心实际危废情况,对我中心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明确不同危废代码的处置资质,并按清单进行报价。
四、调研服务内容
1.处置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评估,按要求安排车辆在5日内将危险废物转运出医院,同时危险废物转运人员与医院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在转运联单上双签字后,才能转运出医院。
2.处置单位具有符合标准的危险转运车辆。
3.负责转运的危险废物装车,转运时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包装方式转运,保证危险废物密封转运,不遗撒、泄露、不中途取出、不倒卖。
4.转运出医院的危险废物由处置公司按照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5.处置单位应保证处理设施、设备、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保证我院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正确处理和处置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处置单位承担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责任和后果。
五、参加“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工作须知
(一)报名资料
1.法人证书,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以上提供复印件者需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须包含危险废物处置类别;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应包含“危险废物运输”。
(二)所投递污泥浮渣清掏处置服务资料需提供“调研参与文件”(包含:服务名称、服务单位、营业执照、服务内容、本次调研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报名资质证明材料等)一份,并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
(三)项目踏勘现场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料接收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028-64369087
王先生:028-94369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医院拟将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我中心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防止危险废物遗撒、泄露,防止病原体扩散等。
(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容,具体以调研实际为准,报名时领取)
三、调研目的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以及我中心实际危废情况,对我中心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明确不同危废代码的处置资质,并按清单进行报价。
四、调研服务内容
1.处置单位接到医院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评估,按要求安排车辆在5日内将危险废物转运出医院,同时危险废物转运人员与医院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在转运联单上双签字后,才能转运出医院。
2.处置单位具有符合标准的危险转运车辆。
3.负责转运的危险废物装车,转运时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包装方式转运,保证危险废物密封转运,不遗撒、泄露、不中途取出、不倒卖。
4.转运出医院的危险废物由处置公司按照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置,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5.处置单位应保证处理设施、设备、处置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保证我院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正确处理和处置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处置单位承担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责任和后果。
五、参加“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工作须知
(一)报名资料
1.法人证书,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以上提供复印件者需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须包含危险废物处置类别;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应包含“危险废物运输”。
(二)所投递污泥浮渣清掏处置服务资料需提供“调研参与文件”(包含:服务名称、服务单位、营业执照、服务内容、本次调研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报名资质证明材料等)一份,并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
(三)项目踏勘现场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料接收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028-64369087
王先生:028-943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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