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钢筋混凝土制品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12906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
钢筋混凝土制品采购公开询价函
采购编号:FA00000112906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所需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的出厂单价、包含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此综合单价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
2、暂定交货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区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使用符合最新国家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或同等质量标准(无甲控要求的不能设置品牌或厂家范围)。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0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当月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80%,其余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账期6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2)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4)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5)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如有其他要求请注明
四、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1145631
采购项目: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15272387039
2024年9月24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70
根
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210
根
钢筋混凝土制品采购公开询价函
采购编号:FA00000112906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所需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DN1650 II级 | 米 | 70 | 2024年9月-2024年12月,详见订货通知单 | 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 | 西南地区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立交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项目部 | |
2 |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 DN1000 III级 | 米 | 210 | | |||
合计: | 280 |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综合单价包含钢筋混凝土制品材料的出厂单价、包含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此综合单价在供应过程中价格固定不变。
2、暂定交货期: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区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国标或应发包人质量管理要求参考使用符合最新国家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或同等质量标准(无甲控要求的不能设置品牌或厂家范围)。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合同额8%作为履约担保,采取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0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当月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80%,其余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账期6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2)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4)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5)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如有其他要求请注明
四、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1145631
采购项目: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市政道路一期项目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15272387039
2024年9月24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70
根
2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210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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