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61215100575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6121510057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低价中标法
预算金额:48,500.00元
最高限价:48,500.00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6.具备国家认定的CMA检测资质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质证明及报价一览表(密封)现场递交至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8号楼1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质证明及报价一览表(密封)现场递交至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8号楼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18509893113
八、本项目采购最终解释权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所有。
附件: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报价一览表.docx
 
 
项目需求
一、需求
1.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检测方案中检测频率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2. 乙方须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报告,乙方均须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进行采样监测,并次月初以纸质版(一式二份)邮寄及电子扫描件形式提供上月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3. 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好排污许可证的季度执行报告及年度执行报告。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填报及变更等工作。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一年分为4次付款,每季度支付合同款的25%。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按乙方要求,提供检测期间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状况(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污口状况等)必要资料,以确保乙方采样的真实、有效。
2.协助乙方做好检测点位的选取、检测期间的工况运行等项工作。
3.满足乙方采样现场的合理要求(如采样孔、采样平台、电源等),以确保采样顺利进行。
4.实施采样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采样人员应遵循的规章制度。
5.甲方派出一名熟悉委托方生产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采样人员完成采样。
乙方:
1.采用严谨的态度、科学准确的方法,保证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确定检测内容,制定检测计划或方案,由乙方负责现场采样和检测,每次采样出具的检测报告一式两份。
3.采用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项目检测,应提前向甲方申明,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检测报告中进行特殊标注。
4.乙方在采样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索要合同以外的任何财、物。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及生产工艺、生产工况、产品技术等严格保密,该保密义务不以本合同的终止而结束。
7.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包括合作范围、内容、方式、费用、金额、双方责权、争议处理方式等)。一旦对方泄密,泄密方需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需保证按甲方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及频次检测,协助甲方对相关的文件及系统的填写与提报。
9.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服务合同
 
甲方: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程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检测服务内容   
1.乙方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检测方案中检测频率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2.乙方须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报告,乙方均须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及监测项目进行采样监测,并于次月10日前以纸质版(一式二份)邮寄及电子扫描件形式提供上月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3.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好排污许可证的季度执行报告及年度执行报告,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相关填报及变更等工作。
二、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条件
1.本合同总金额为:小写          元 (大写           元)
2.付款方式及条件:一年分为4次付款,每季度支付合同款的25%,即:小写       元(大写          元)。付款前,乙方需要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收款账户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予更改,否则造成的迟付、错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 一 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乙方要求,提供检测期间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状况(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污口状况等)必要资料,以确保乙方采样的真实、有效;
2.协助乙方做好检测点位的选取、检测期间的工况运行等项工作;
3.满足乙方采样现场的合理要求(如采样孔、采样平台、电源等),以确保采样顺利进行;
4.实施采样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采样人员应遵循的规章制度;
5.甲方派出一名熟悉委托方生产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采样人员完成采样。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采用严谨的态度、科学准确的方法,保证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乙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确定检测内容,制定检测计划或方案,由乙方负责现场采样和检测,每次采样出具的检测报告一式两份;
3.采用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项目检测,应提前向甲方申明,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检测报告中进行特殊标注;
4.乙方在采样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索要合同以外的任何财、物;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及生产工艺、生产工况、产品技术等严格保密,该保密义务不以本合同的终止而结束;
7.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包括合作范围、内容、方式、费用、金额、双方责权、争议处理方式等)。一旦对方泄密,泄密方需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需保证按甲方排污许可证要求项目及频次检测,协助甲方对相关的文件及系统的填写与提报;
9.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如甲方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检测服务而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形成数据无效、报告时间延迟等,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合格)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  1000  元/次(天)的违约责任,累计  三  次(天),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违约行为发生及以后季度的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支出的必要费用。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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