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4]yfcg[gk]2021005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公司闽清县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闽清县总医院读卡器密码键盘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24]YFCG[GK]2021005
时间:2021.10.18 来源: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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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闽清县总医院读卡器密码键盘采购项目 2021-10-18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清县总医院

乙方:福州市楚天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4]YFCG[GK]2021005的闽清县总医院读卡器密码键盘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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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213 条码扫描器 条码扫描器 易联众 1(批) 170280.0000 170280 国内 多功能读写卡器YKT-5-Ⅱ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零贰佰捌拾元整(¥1702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扫码墩(多功能读卡器) 131个(最高预算:175000元) 序号 配件名 称 技术参数要求 1 磁卡读卡器 2、3轨磁道阅读,双向刷卡 2 IC卡读卡 1)支持社会保障卡读取,符合ISO/IEC 7816标准; 2)支持异步卡如T=0、T=1的CPU卡,同步卡如常用的存储卡AT24系列、4442、4428等卡型; 3 非接卡阅读模块 符合ISO/IEC 14443标准,支持TypeA/B, Mifare卡; 4 二维码扫描模块 图像传感器:640×480CMOS; 识读精度:≥5mil; 可识别一维码/二维码; 5 通讯接口 支持USB 6 密码键盘接口 支持扩展连接外接密码键盘 7 SAM卡座 ≥3个SAM卡座,符合ISO/IEC 7816标准卡座 8 驱动支持 支持Windows7、Windows10、Android 9 嵌入式系统 多卡识别嵌入式系统 10 其他要求 1)支持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电子卡)读取; 2)能与福州市医保系统对接; 3)产品符合国家卫健委电子健康卡技术规范,支持电子健康卡二维码的识读,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 4)一体化外观; 5)产品具有《社会保障卡读写器检测报告》。 ★6)与院内HIS、电子凭证系统无缝对接,含接口改造费用。 2.密码键盘 10个(最高预算:5000元) 序号 配件名 称 技术参数要求 1 输入键盘 10个数字键,2个功能键,F1-F4客户自定义按键 2 液晶提示 支持双行字符液晶和GB2312汉字字库 3 通信接口 RJ11串口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设 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2 验收方法: 2.1 出厂检验: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2.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中标人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 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2.3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2.4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采购人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采购人相关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采购人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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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到货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0、违约责任

1.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千分之一。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 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千分之一 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千分之一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清县总医院 乙方: 福州市楚天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住所: 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光电科技园康达路31号
单位负责人: 黄勤贵 单位负责人: 俞琴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38686833
联系方法: 1379993387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福清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 1618 1070 5250 9260

签订地点: 福清市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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