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光板、钢结构雨篷、玻璃幕墙、钢桁架专业分包招标(曲阜看守所)
金额
10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AJYE3701005113002037001
公告日期:
2023-07-11
招标单位: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曲阜市看守所—监区、办公楼、提押审押、附属用房、体能训练馆、大门及法庭、地下消防水池、武警楼项目
招标方式:
谈判采购
预估总价:
104.00万元
招标类型:
工程分包
交付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防山镇政府北,大官庄村东
开标时间:
2023-07-18 10:00:00
期望收货日期:
2023-07-20
开标地点: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东三楼开标室
招标内容:
曲阜市看守所—监区、办公楼、提押审押、附属用房、体能训练馆、大门及法庭、地下消防水池、武警楼采光板、钢结构雨篷、玻璃幕墙、钢桁架专业分包工程,包括采光板顶棚、钢结构雨篷、玻璃幕墙、钢梁、钢桁架轻型复合板、晾晒场钢结构、采光玻璃顶板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量保修
总采购清单
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按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材料全部进场(不含玻璃、钢桁架板),支付合同额的20%;分项工程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额的30%;采光顶玻璃安装完成前,支付至合同额的70%;整体工程通过当地质监站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5%;甲乙双方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满后无息付清。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承兑或供应链金融。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在甲方的控制价格范围内与市场价格相适应且不得低于成本价格 发票要求:乙方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编号:
AJYE3701005113002037001
公告日期:
2023-07-11
招标单位: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曲阜市看守所—监区、办公楼、提押审押、附属用房、体能训练馆、大门及法庭、地下消防水池、武警楼项目
招标方式:
谈判采购
预估总价:
104.00万元
招标类型:
工程分包
交付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防山镇政府北,大官庄村东
开标时间:
2023-07-18 10:00:00
期望收货日期:
2023-07-20
开标地点:
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东三楼开标室
招标内容:
曲阜市看守所—监区、办公楼、提押审押、附属用房、体能训练馆、大门及法庭、地下消防水池、武警楼采光板、钢结构雨篷、玻璃幕墙、钢桁架专业分包工程,包括采光板顶棚、钢结构雨篷、玻璃幕墙、钢梁、钢桁架轻型复合板、晾晒场钢结构、采光玻璃顶板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量保修
总采购清单
序 | 品类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数指标 | 品牌产地 | 采购量 |
---|---|---|---|---|---|---|
1 | 专业分包 | 采光板顶棚 | 做法及规格:轻钢骨架彩光板顶棚(玻璃采用10+1.52PVB+8钢化夹胶玻璃),主龙骨150*6mm钢方管,次龙骨100*4mm钢方管,立柱150*6mm钢方管,钢柱梁外涂防腐漆及防火涂料。采用U型埋件钢板厚度10mm。 | ㎡ | 详见招标文件 | 608.96 |
2 | 专业分包 | 钢结构雨篷 | 做法及规格:雨篷与主体连接方式上拉压杆式;钢结构雨篷(夹层玻璃采用8+1.52pvb+8mm),外包铝板颜色为灰色。钢柱梁外涂防腐漆及防火涂料。 | ㎡ | 详见招标文件 | 14 |
3 | 专业分包 | 玻璃幕墙 | 全明框玻璃幕墙:铝合金龙骨(立柱60*140;横梁70*70),中空玻璃6+12A+6LOW-E,填充防火岩棉作为防火隔离带 | ㎡ | 详见招标文件 | 90.58 |
4 | 专业分包 | 钢梁 | H型钢梁Q355B,型号HN450*200*9*14、HM488*300*11*18。钢梁外涂防腐漆及防火涂料。 | t | 详见招标文件 | 6.85 |
5 | 专业分包 | 钢桁架轻型复合板 | 施工做法及规格描述:纵横向钢桁架作为主要的受力构件,内部采用保温、隔热、隔音的轻质材料填充,上、下部采用硫铝酸盐水泥面(含纤维布、钢筋网)组合而成的构件 | ㎡ | 详见招标文件 | 169 |
6 | 专业分包 | 晾晒场钢结构 | 钢柱:200*8钢方管Q235B;钢梁:200*100*6矩形钢管Q235B,钢结构外涂防腐漆、防火涂料 | t | 详见招标文件 | 9.19 |
7 | 专业分包 | 采光玻璃顶板 | 做法及规格:轻钢骨架彩光板顶棚(玻璃采用10+1.52PVB+8钢化夹胶玻璃),主龙骨200*8mm钢方管,次龙骨200*100*6mm钢方管。 | ㎡ | 详见招标文件 | 192.7 |
付款约定
结算方式:按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材料全部进场(不含玻璃、钢桁架板),支付合同额的20%;分项工程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额的30%;采光顶玻璃安装完成前,支付至合同额的70%;整体工程通过当地质监站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5%;甲乙双方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满后无息付清。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承兑或供应链金融。
发票及税金
报价要求:在甲方的控制价格范围内与市场价格相适应且不得低于成本价格 发票要求:乙方需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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