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2.2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3002号
预算金额43.3万元
招标公司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51-3087208
中标公司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2.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0232022CCS00212
二、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 | / | 不限 | 批 | / | 报价:422400(元) | 国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A座7层705-1 | 91149900MA0KBXD16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 | 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 | 按照采购人要求,并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按照采购人要求,并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 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昌庆,韩月胜,徐俊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33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襄汾县车站街1号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阳光南街丽泽花苑3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351-3087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1-3087208
附件信息:
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定稿6-30)(1).doc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定稿6-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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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恒招标
zhonghengzhaobiao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招标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300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48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六部分合同文本36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服务要求28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
2.项目名称: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1.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22】3002号一、项目基本情况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4.采购预算:433015.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时间:2022年07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7月0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地点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格式要求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尧国际温泉度假中心3楼会议室(华门西行500米草原大道以北威尼斯水世界)
名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7-3622713地址:襄汾县车站街1号名称: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采购人信息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1-3087208项目联系人:张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3087208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阳光南街丽泽花苑3号楼1单元101室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项目名称\n | \n襄汾县XF2022002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n |
\n2\n | \n服务期限\n | \n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n |
\n3\n | \n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n | \n 无\n |
\n4\n | \n联合体\n | \n不接受\n |
\n5\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6\n | \n获取磋商文件\n | \n2022年07月0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07月0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n |
\n7\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n(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供应商具有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n(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付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4.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n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n8.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n |
\n8\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n1、磋商函(格式见第七部分)\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n5、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须中标通知书或合同);\n6、商务、技术服务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n7、服务方案;\n8、人员机构配置;\n9、服务承诺;\n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11、政策性要求(如有)。\n |
\n9\n | \n磋商有效期\n | \n为18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10\n | \n磋商保证金额\n | \n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电汇;\n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交纳;\n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退还;\n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磋商保证金账户:\n报价人须在磋商开始前提交保证金;\n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叁佰元整,小写 4300.00 元。 \n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交纳;\n采购代理机构帐号及开户行: \n账户单位名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分公司\n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住房支行\n银 行 帐 号:14001850008050503542\n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滨河西路阳光南街口丽泽花苑三号楼一单元101室\n报价人递交保证金时,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在备注栏里写明项目编号\n |
\n11\n | \n考察现场\n | \n不组织\n |
\n11\n | \n答疑会\n | \n不召开\n |
\n12\n | \n响应文件组成\n | \n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n纸质文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形式word版本)。\n |
\n13\n | \n响应文件\n装订要求\n | \n纸质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所报项目,单独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n |
\n14\n | \n响应文件\n密封要求\n | \n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n封条要求:印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n |
\n15\n | \n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n | \n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n2、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n3、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地点递交\n4、递交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尧国际温泉度假中心3楼会议室(华门西行500米草原大道以北威尼斯水世界) \n注:供应商须自备电脑到开标会场参加开标会议,网上进行解密、上传资料,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的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内容须同电子报价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处,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n |
\n16\n | \n磋商时间及地点\n | \n时间:2022年0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n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尧国际温泉度假中心3楼会议室(华门西行500米草原大道以北威尼斯水世界)\n |
\n17\n | \n磋商方式\n | \n一轮磋商,两轮报价。\n |
\n18\n | \n磋商小组组建\n | \n本项目磋商小组共3人: \n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2人为财政厅专家库专家。\n |
\n19\n | \n是否授权磋商\n小组确定\n成交供应商\n | \n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名。\n |
\n20\n | \n磋商\n | \n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及报价。\n |
\n21\n | \n代理服务费\n | \n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n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n |
\n22\n | \n本项目预算\n金额\n | \n预算金额:433015.00元。最高限价:大写:肆拾叁万叁仟零壹拾伍元整 小写:433015.00元\n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将否决其磋商。\n |
\n23\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涉及的话)\n | \n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n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n(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人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n(2)本文件未列出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的产品;\n(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n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n(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n(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n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n报价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n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n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n(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n(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n(2)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n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报价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注:如果有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公布,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新的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n |
\n24\n | \n其他要求\n | \n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n |
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本文为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7)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7.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文本;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服务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9.5保证金9.4若供应商投报多个包件,应按包件分别提供单独的响应文件。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案章,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6磋商报价(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报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0.5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盖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2.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5响应文件中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盖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3.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1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5.3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15.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881-7190。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到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之类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3本次磋商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作为辅助评标。纸质文件的密封及盖章签字不做强制评审要求,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纸质文件密封不完整而导致泄露报价不承担责任。14.2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16.3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16.2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16.响应文件的开启15.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5)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1)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9)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18.3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8.2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8.磋商程序及其有关事项五、磋商程序(12)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20.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响应文件评审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9.组建磋商小组18.5供应商退场,转入磋商评审阶段。18.4第一轮报价不公开。
20.4.1重大偏离系指报价的项目名称、服务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0.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询标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进行电子签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20.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报价一览表”中报价项目名称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
20.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0.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21.磋商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0.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询标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3.磋商的澄清22.2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1磋商过程中可能变动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4.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4.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4.最终报价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上传询标澄清,并由加盖电子公章。
磋商开始之后,直到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磋商过程保密25.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5.1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即从商务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关于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少于3个的,由磋商小组认定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如不具备竞争性,不再进行评标。
31.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1.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出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签订合同30.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成交服务费
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七、保密和披露
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询问八、询问和质疑
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
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阳光南街丽泽花苑3号楼1单元101室联系单位: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九、供应商违规处罚联系电话:0351-3087208联系人:张先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7.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中含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37.2国家强制产品37.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7.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因素
37.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7.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7.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7.4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商务、技术服务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一、特殊情况处理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开展襄汾县XF2022002号宗地的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评审。二、工作内容临汾市襄汾县XF2022002号宗地拟变更土地用地性质,需对地块原有土壤污染和主要环境问题开展调查工作。鉴于上述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为规范场地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需要开展地块再开发利用前的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为了减少土地性质变更对人群的人身健康安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十条”的相关要求,2016年12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要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并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或经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后仍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得纳入用地程序。一、服务目的
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四、服务质量标准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其中承担布点任务的小组组长应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具有满足本次调查工作所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三、供应商能力要求2、调查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
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六、时间要求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后,上传并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评审。1、按宗地提交成果报告,每宗土地提交3份成果报告、1份电子版成果报告。五、成果提交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清晰、真实、有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n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符合供应商自身性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2\n | \n健全的\n财务会计制度\n | \n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3\n | \n良好的纳税记录\n | \n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4\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n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5\n | \n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 | \n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n |
\n6\n | \n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查询\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2、附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截图;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截图。\n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磋商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n7\n | \n磋商保证金的交纳\n | \n磋商保证金按要求足额交纳。\n |
四、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三、特别说明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2\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3\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4\n | \n响应文件的报价\n | \n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报价。\n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n |
\n5\n | \n服务方案\n | \n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要求。\n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五、无效磋商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服务、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磋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协议书第六部分合同文本注:所有打分分值小数位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计算。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得分\n |
\n一、商务部分\n | \n25\n |
\n1、业绩(10分)\n提供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10\n |
\n响应文件的编制(5分)\n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5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1分(包括响应文件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响应文件不清晰、编制不规范等不构成重大偏离的情形)\n | \n5\n |
\n3、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1)项目班子成员每具有一个高级职称的计3分; \n(2)项目班子成员每具有一个中级职称的计2分。\n注:最高得10分。(备注:文件中须提供班子相应人员的缴纳社保凭证,如对应班子成员无社保凭证则视为无效,不计分)\n | \n10\n |
\n二、技术服务部分\n | \n45\n |
\n 服务方案(包含45分)\n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规范规定,与本项目范围内容一致(3分)\n服务依据、服务工作目标针对性强、切实可行(3分)\n服务说明和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完整(3分)\n服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合理(20分)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4分)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合理可行(4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可行(4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承诺(4分)\n | \n45\n |
\n三、价格分(30分)\n | \n |
\n1、评标基准价:报价单位的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n2、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n3、投标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n | \n30\n |
(5)服务方案;(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2)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1)成交通知书;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5.工期:日历天4.合同形式:。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7)其他合同文件。(6)费用表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营业期间的监理服务。7.清查结果符合要求。6.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一、供应商递交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正/副)本封面格式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序号7、序号8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磋商函一、磋商函格式部分格式二〇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起的有效期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致(采购人):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日期: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特此证明。
\n\n\n\n\n\n | \n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襄汾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n\n\n\n\n\n | \n |
供应商全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人名称)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五、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报价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范围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报价(元)\n | \n大写:\n小写: \n |
\n服务期限\n | \n |
\n服务地点\n | \n |
\n备注\n | \n |
项目名称:七、商务偏离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磋商文件商务要求\n | \n响应文件\n对应商务响应\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八、技术服务偏离表(格式)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n | \n响应文件\n对应技术服务响应\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第八部分相关附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账户信息函(另附)附件3: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名称: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为,交付磋商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注:磋商时另带一份供应商账户信息函、开户许可证和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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