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111/17-qt-036
预算金额989940.1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10-83565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4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1-02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111/17-QT-03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水保验收、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贡觉县

2.2. 项目规模: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 26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由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组成,总装机容量2600MW。

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昂多乡,规划总装机容量1800MW,工程等级为大型,平均年上网电量约358377万kWh。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72个光伏子方阵,572个35kV箱变、2座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388km(其中电缆桥架敷设255km,架空线路133km),新建道路162.4km,(进场道路总长 24.42km,进站道路0.19km,场内主干44.838km,场内支干道92.94k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171.0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62.43公顷,临时占地3108.64公顷。工程总挖方90.72万立方米,填方90.72万立方米(其中草皮29.38万立方米,表土4.10万立方米),无永久弃方。工程总投资989940.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7365.31万元。施工进场道路和供电工程计划2022年9月底开工;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主体工程总工期19个月。

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拉妥乡境内。距县城直线距离约 60km,与金沙江直线距离约为 45km。场址地形地貌为朝西南缓坡和小丘陵,总体地形平坦,海拔高度为 4300m~4800m。S202 省道从场址内穿过,场址有乡村道路与 S202 省道连接,周边交通便利。本次设计范围为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800MW,总占地面积约1179公顷。根据规划容量及接入系统报告要求,本项目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出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拉妥 500kV 汇集站,供电工程计划2022年9月底开工;主体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主体工程总工期19个月。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水保: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完成备案并向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材料后止。((施工期水保监测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运行期水保监测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底;工程竣工水保设施验收服务期限暂定为2025年底,含验收有关水保事务与资料整编;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服务期限根据委托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环保: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终止(施工期环境监测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运行期环境监测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12月至2026年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服务期限暂定为2025年底,含验收有关环保事务与资料整编)。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1/17-QT-03601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项目水保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

1.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西藏自治区及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申报;

2.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含施工期和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的申报。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内容

1)对工程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进行监测;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

3)对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进行监测;

4)对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和防护效果进行监测;

5)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编,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6)配合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等,负责提供相关水土保持监测资料;

7)协助委托人开展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提供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8)接受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的监督;

9)定期向地方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监测成果;

10)其他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工作内容:

1)受托人进场后,协助委托人开展现场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意见并配合落实;

2)对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监理、监测等资料);

3)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实施方案,报上级公司审查;

4)受托人应对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调查工作;

5)受托人严格按照发电项目水保方案及其批复、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相关整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对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监理、监测等资料);

6)配合开展相关报告的第三方技术审查,并按技术审查意见完善报告。第三方技术审查由委托人另行委托咨询机构开展。

7)协助委托人进行现场验收,负责验收会务工作;

8)协助委托人公示、备案;

9)其他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500

CHDTDZ111/17-QT-03602

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1.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芒康昂多180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2.西藏华电金上昌都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针对建设及运行初期工程特点,结合工程区域环境状况,开展施工期和运行期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升压站电磁环境监测。

(2)对监测、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编,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配合施工期与运行初期的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等,负责提供相关监测资料。

(4)配合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完成有关环境监测成果资料整编,并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提供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5)接受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的监督。

(6)向地方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监测成果;

(7)其他环境监测工作。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进场后协助委托人开展项目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意见并配合落实;

(2)严格按照工程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验收调查工作,指导相关整改,完成验收调查报告表,并通过委托人组织的验收;对形成验收调查报告表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监理、监测、生态调查等资料);

(3)配合开展相关报告的第三方技术审查,并按技术审查意见完善报告。第三方技术审查由委托人另行委托咨询机构开展。

(4)协助委托人进行现场验收,负责验收会务工作;

(5)根据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报告;

(6)协助委托人在全国生态环境竣工验收登记平台登记和公开、备案,资料归档等工作。

(7)协助委托人编制《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委托人完成其他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260万千瓦光伏项目水保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4星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8.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装机规模≥1000MW大型水电站或1项≥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或水土保持验收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回执或竣工公示时间为准。

9.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或者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培训合格证;

(2)10年及以上从事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经历,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光伏、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1个类似项目(光伏、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报备回执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应包括服务内容及承担角色)作为证明材料,项目完成时间以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备回执或竣工公示时间为准;

(3)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即满足投标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通过阶段验收(含蓄水阶段或竣工验收)至少1项装机规模≥1000MW大型水电站或1项≥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验收公示截图等材料扫描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即满足投标要求:

具有高级职称,且2018年1月至今担任过1项装机规模≥1000MW大型水电站或1项≥1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若投标人为企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1-02 16:552022-11-10 17:3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形式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电子招投标菜单—参与的项目—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目前系统仅接收此方式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保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3569152、13810767662。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010-62228787-1、非工作日(09:00-17:00)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11-2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2-11-2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异议受理人联系方式: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督部穆红艳/028-62356593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投诉受理人联系方式: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督部穆红艳/028-62356593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哇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联系人:杨红梅

电话:18280493506

电子邮件:9462599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10-83565858(关于招标项目本身的问题、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010-62228787-666(关于平台操作使用的问题)

邮 箱:zhang-jian@chd.com.cn

服务质量监督邮箱:zhaobiaoer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10-6222878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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