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8月7日项目: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测量存料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itc2023-0014
预算金额18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8月7日项目: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测量存料装置项目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 SITC 2023-00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项目条件
本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测量存料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项目人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项目条件,现项目方式为公开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项目范围
规模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存料装置,该装置一共为4台套,用于存贮和测量门角柱、前角柱、顶板等零部件。分别安装到①顶板自动剪切线、②后角柱、门槛自动生产线、③前角柱、前底梁自动生产线上面:实现零部件的智能化存贮和检测功能,提高机加工段物料转运智能化水平。
范围:本项目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项目为其中的: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测量存料装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零部件智能化测量存料装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凡有能力承接本项目文件所述项目项目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注册的法人,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
2、投标厂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声明式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的履约保函、或公司的财务报表或承诺函用以证明投标厂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www.gsxt.gov.cn)查询无异常截图用以证明投标厂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上述网站有关查询截图)
4、未被列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特殊关联企业清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项目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获取项目文件的方式:将相关资质证书、付款凭证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发送至项目代理单位联系人邮箱,根据项目代理回复的格式填写开票信息表和购标书登记表,收到标书款后发放项目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45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45分
七、其他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及电子版贰份(不退回)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项目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获得项目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文件后取得投标人投标资格。
各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项目人或项目代理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项目人将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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