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土方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5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中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其他类
第一章项目概况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土方运输项目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土方运输项目。
1.2项目编号:GG-ZC-20230714-0007
1.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部指定位置 。
1.4运输内容:土方运输:11800m3,运距55KM,运输含税单价45元/m3,不含税单价41.28/m3,税率:9%,不含税合计:487104.00,含税总价:531000.00
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数量、时间组织运输。
注:(1)所需运输材料三天之内必须运输到场,各型号运输车辆保证平箱装运,不超载不超限,尤其是车箱前部、两侧要装满,不能留有空区,但同时要保证不能过多掉落材料物资,手续不全供应商不准投标,有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1.5运输时间:2023年8月-2023年12月。
1.6 运输材料交货时,采购方对供应商进行数量验收:物资运至采购方施工现场后由供应商派人员检尺验收,每车验收一次,验收后甲方收料人员向乙方出具“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一车一单,凭单结算。
1.7表中所列运输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检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方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方进行索偿。
1.8 付款方式:根据施工现场开具的材料验收证明,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支付当月进场货款的75%,剩余尾款在最终结算完成后六个月内付清。 表中所列运输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按实际到场检尺验收数量结算,当采购方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方进行索偿。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531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壹仟元整)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运输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7 月 16 日 9 时00分至2023年 7 月 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1.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5.2.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7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 7 月 2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2547057324@qq.com)交由采购人备案;
5.2.4证明材料原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项目部,联系人:沈中旭 联系电话:18804622917。
5.2.5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0元(大写:零元整),需单独缴纳,不得与交易保证金一同缴纳。
(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0元(大写:零元整),采用电汇的形式。
(3)交易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4)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汇款须备注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或者文件费)(必须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
汇款后请尽快与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交易保证金或文件费的到账情况。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 7 月 21 日10时00分至2023年 7月 21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其它说明
10.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绥满公路至绥化文旅康养城项目区公路工程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8804622917
日期:2023年 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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