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02001023南通通州港3台卸船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1002001023南通通州港3台卸船机自动... |
补遗公告信息 |
补遗环节:发布公告 标题:1002001023南通通州港3台卸船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1002001023南通通州港3台卸船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7-317 1.2项目内容:1002001023南通通州港3台卸船机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项目内容说明: 司机室、漏斗操作室、机器房、俯仰室、电气室及PLC设有感温、感烟探测器。电气室设置一套火灾检测和火灾报警装置,电气室火灾报警器设在司机室,报警信号还应传达到中央控制室,以便中央控制室值班人员也能检测该场所是否发生火灾危险,火灾报警装置应备有独立电池供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企业团队建设等);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4)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15)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如:电焊工、上海市明火操作证、电工证等);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 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 2 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详见附件)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2日 16:00之前(北京时间)停止报名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招标中心 联系人:郑赛高(招标中心)手机号:18121197153 项目负责人:吴建军 手机号:18016480266 报名邮箱:zhengsaigao@zpmc.com ,wujianjun@z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4.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wujianjun@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各标段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其它注意事项: 9.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9.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9.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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