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7256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锦州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芦玲玲024-31325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7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
品目

采购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04: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许帅宏、刘戎、李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 024-31325151
采购单位 锦州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467353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附件:
附件1 268-教学专项软件产品(货物类竞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21 至 2022-12-26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芦玲玲
(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7256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2022贴息贷款设备采购项目(教学专项软件产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控制价(元)

数量

技术参数指标

1

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300,000.00

1

(一)技术参数

1、访问量及并发量:系统采用B/S架构,支持分布式部署,系统最大登录用户数为40000,最大并发登录用户数为2000。要求在并发登录用户数为2000时,在客户端网络通畅的情况下,普通页面跳转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2秒。

2、易用性及浏览器兼容性:界面设计应该美观实用,方便用户操作,图标无歧义。界面的分辨率设计应该采用目前主流的设置,支持Chrome、Firefox、Edge、Safari、IE、360安全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

3、可靠性:需要备份至少最近6个月的访问日志,备份至少最近3个月的数据,系统不间断工作、无故障率达到99.9%以上,系统年平均故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业务数据必须保证非人工处理情况下,不被系统删除、处理。

4、部署情况:要求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各类操作系统环境,支持独立部署,支持主流Windows服务器版本和主流Linux发行版本。

5、接入标准:支持接入统一用户管理系统(IDS)实现网上应用系统的用户、角色和组织机构统一化管理,实现各种应用系统间跨域的单点登录和单点退出和统一的身份认证功能,保证了同一用户在不同的应用系统中身份的一致性。

6、数据同步:支持每日自动同步学校教务系统或者信息中心的教职工、学生、课程、课表等基础信息,保证系统能及时使用最新的学校基础数据。

(二)系统要求

学生评价

1、授课教师可以开展随堂即时性评课;

2、校级/院系管理员可以开展阶段性评课;

3、校级/院系管理员可以开展期末结果性评课;

★4、支持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使用不同的评价指标问卷;

督导评价、领导评价

1、支持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使用不同的评价指标问卷;

2、能为督导/领导设置听课任务数,能实时查看督导的听课完成进展;

3、能灵活设置督导的听课范围;

★4、能将学生评价后列教师、新进教师、兼职教师指派给督导/领导重点听课;

5、能精准指派课程给督导/领导重点听课;

6、督导/领导能暂存评价结果,能对已经完成的评价进行修改;

同行评价

1、评价方式灵活,支持同院系内、同教研室内、同授课教师间听评课;评价形式多样,既能精准指定互评教师、也可以由系统随机分配,也可以让教师自由选择;

2、能自主创建教研室,添加教研室内教师;

3、能指定教研室的负责人,由教研室负责人开展评价;

教师自评

校级/院系管理员可以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教师开展教师自评工作

教师评学

校级/院系管理员可以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教师开展教学评学工作,教师可评价自己的教学班。

其他评价

除了评课评教外,平台还支持针对学生、教师开展各类评价;支持按照院系、专业、年级、课程、班级等条件筛选需要参与评价的教师或学生。

自由设计评价问卷

1、提供灵活的问卷设计功能,学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设计问卷,可以自定义问卷内容、调研时间和人群。

2、问卷可以定义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评分题、开放题、附件上传题等多种类型。问题可设置计分题与不计分题以保证合理的分值分配。问题的选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和设置权重。

3、支持开展测验,可以编辑公式,设置正确答案,有系统自动批阅。

问卷服务

1、供应商应提供问卷设计服务,能针对我校的教学特点、使用期待设计有针对性的评教问卷;

2、供应商应提供丰富的问卷模板供我们参考或引用,问卷应涵盖各个评价类型,包含分课程类型、学科类型的问卷,问卷数量要求不少于50套。

3、供应商应提供丰富的评价指标库给学校老师参考或引用,指标设计应贴近教师的使用需求,应包含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产出、教学环境等方面,指标数量要求不少于3000道。

学生日常反馈

1、供应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应提供学生向授课教师、院系教学管理员、学校教学管理员进行意见反馈,授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员可对学生意见进行回复的功能。

2、平台可定期提醒学生进行教学反馈,并且提醒授课教师及时查看学生反馈并回复。对学生留言进行基础的统计,方便学校教学管理员掌握学生反馈情况

数据统计

1、供应商平台应具备完善的数据统计功能,各级管理员和教师可以实时查看评价结果。

2、数据统计细致,可以查看评价详情,各个维度的得分统计,例如:院系得分统计、教师得分统计、课程得分统计等,各个维度的参评统计:院系参评统计、专业参评统计、班级参评统计等。

3、能提供校外对比参照,能将评教结果与同类院校进行对比分析

分析报告

★1、供应商平台应具备数据报告功能,每学期能针对评教结果生成分析报告。

2、能分别针对教师个人、开课院系、全校整体生成报告,教师个人报告应包含教师个人与全校教师和本院系教师的评价结果的对比,教师历年评价得分趋势、各个指标评价结果与同类课程的对比分析。

3、学院数据报告应包含对学院课程和教师教学质量的分析,能与全校均值做对比,能预警问题教师或课程;学校数据报告应帮助学校掌握各院系教学质量、定位问题院系、课程和教师。

智能助教

供应商平台需具备智能助教功能,授课教师可以完成从课上至课下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课堂签到、课件分享、课堂提问、课堂测验、课后作业、课堂评价、学业预警等,在授课教师使用智能助教的过程中,平台能收集课堂教与学的行为数据,为学校的教学评价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移动评教

★供应商平台除可通过电脑端进行调研、评价和查询结果外,还需要提供移动微信端评教,教师和学生均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完成评价和查询结果等多项工作。

自平台对接上线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平台进行免费升级与维护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提供过程咨询及整个评价过程数据及方法。供应商将负责教学评价问卷的审核,技术对接、数据清理、服务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或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0416-4673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0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芦玲玲、许帅宏、刘戎、李美玲
电 话: 024-3132515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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