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0080700542
预算金额16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荣利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807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夏标准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信用麓谷2.0”2020年度建设与运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807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信用麓谷2.0”2020年度建设与运营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软件及系统集成
1 1668800
 合计金额小写: 1668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平台研发:信用数据可视化管理、外部平台接口及应用集成、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子平台、信用信息公开子系统、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服务、财政资金拨付信用服务、购地项目开工审批信用服务、政府采购免保证金/质押金信用服务、项目申报管理及信用优先推荐服务、企业信用证明服务、区域信用状况监测服务、行业监管统计服务、股权融资服务、金融产品与融资需求智能匹配、风补申请业务优化、融资补贴申请业务优化、瞪羚企业认定服务、企业上市辅导服务、投融资机构监管、金融风险防控处置管理、"区块链+金融"子平台、移动应用子系统。
(2)平台运营:信用数据库扩充设计、信用数据采集/接入服务、模型与报告迭代优化服务、平台功能迭代及运行维护、平台应用推广服务、信用麓谷品牌打造。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30 —— 2021-09-29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当地实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主体功能上线运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验收;
运营团队根据需要常驻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06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75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系统主体功能上线运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06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系统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湖南华夏标准信用管理有限公司:6601015526000768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和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运行模式,充分运用领先的移动互联网技术。
系统应提供运行监视和故障恢复机制,系统运行日志文件能跟踪系统所有操作;系统要独立于具体的组织机构,能够适应组织机构的变革。
系统支持搭建在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上并支持其数字证书集成,各业务系统设置安全保密机制,对用户、软件功能、数据文件提供安全管理。
数据库的设计要满足业务数据的扩充以及满足新数据增加和扩充数据体系的要求;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充、发展能力,支撑后续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应用需求扩充。
信用模型能可视化配置且支持函数编程,信用信息采集表单可自定义并支持图片OCR输入,信用报告适配常见终端查看及不同格式输出。
(2)运营要求
公开数据采集及第三方数据的接入必须合法合规并承诺负责;数据采集与接入应及时、有效,能满足平台的业务和运营需要。
按需提供平台功能及各类模型与报告迭代优化,其中模型和报告优化迭代不少于2次,信用主题沙龙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协办中大型品牌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推广和品牌活动按照项目单位要求高质量完成。
运营团队专业人员,根据项目单位需要长驻现场;运营团队成员需具备信用服务相关技能与经验,在项目单位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按时提交上月运营总结、本月运营计划及需项目单位协调和解决的问题。
提供专人专号对所有用户实行运营期的5×8小时免费技术咨询服务,特殊时期或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及“5.2质量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成果进行验收;
(2)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
(4)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的所有数据收集方式及手段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的要求,并保守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秘密信息。乙方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9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505房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徐国强

委托代理人: 刘荣利 委托代理人: 张玲

电话: 0731-88995542 电话: 0731-89786662

传真: 0731-8899554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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