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招字23-181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群022-8480680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兆艳022-28220046
中标公司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招字23-18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高新区开展疫情档案数字化工作: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天津中成档案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2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津光微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3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中成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光微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营业执照;
中标候选人(天津中寇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
中标候选人(天津光微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
执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天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竟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中寇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光微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
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群、冯兆艳联系电话: 022-84806805, 022-28220046
电子邮箱:wanze2009@vip.126.com
三、其他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
联系人:马群
电 话:022-848068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家园底商
联系人: 冯兆艳
电 话: 022-28220046
电子邮件: 2448727358@qq.com
2 7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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