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河长办专业技术及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601-2023-00459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757-827043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3-004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河长办专业技术及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
2.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水利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
联系方式:0757-83030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
联系方式: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温工
电 话: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市河长办专业技术及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二次)磋商文件(2023033103).zip
格式二十五:首轮报价表.docx
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doc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3-004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河长办专业技术及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更正 涉及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参数性质★ | 内容明细:报价要求 | 内容说明: 1、本项目总预算360万元(120万元/年)。 2、本项目3年服务费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3,600,000.00元/3年(本项目由投标人报出3年服务费总报价,再取3年服务费总报价的平均数作为每年的服务费,即每年服务费=投标(中标)总价÷3年),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因电子采购文件投格式固化的原因,投标时投标人只须报出3年服务费总报价,结算时取3年服务费总报价的平均数作为每年的服务费,即每年服务费=投标(中标)总价÷3年),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填写3年服务费总报价,数量为“3”,单位为“年”,即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即等于“总价”)。 3、本项目为广东省佛山市整体项目包干价。除非本招标文件额外说明,投标人的投价均应包含为服务完成的全包价(包括所有应缴税),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后勤保障费、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润、服务管理费、税费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若投标人的报价有缺漏项,则该项内容视为免费提供,其报价视为零报价,相应责任由该投标人承担。 5、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统筹安排好项目服务费使用。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6、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金额单位为元。 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磋商小组提出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 内容说明: 1、本项目总预算360万元(120万元/年)。 2、本项目3年服务费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3,600,000.00元/3年(本项目由投标人报出单年服务费总报价,再汇总3年服务费总报价,签订合同时,合同总额以“单年报价*3年=3年服务费总报价”为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因电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本项目按单年报价方式报价,响应文件中投标客户端中的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只能填写单年报价,“总价”因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固化格式的原因,不能自动汇总3年总报价,所汇总出的“总价”也为单年报价(即“单价”=“总价”);投标客户端中的“单位:年”和“数量:3”为固化格式不能自行修改,若系统填入单价后且不能计算单价*数量=总价,那么投标客户端中的“单位”应为“年”、“数量”应为“1”;首轮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也因分项报价表填写内容自动生成,也为单年报价,单位应为元/年,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出单年报价的同时提供书面说明投标客户端所报出的“总价”为单年报价,且须汇总出3年总报价;由于以上原因,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二十五:首轮报价表、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填写单年报价和3年汇总报价。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每年服务费报价)须与投标客户端的每年服务费单价一致。 4、因电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当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与格式二十五首轮报价表、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出现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格式二十五格式二十五首轮报价表、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为准。 5、因电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投标人在最后报价环节,若系统出现只能报单年报价的限制时,投标人在报出单年报价同时须说明所报的价格为单年报价,且须汇总出3年的总报价。 6、本项目为广东省佛山市整体项目包干价。除非本招标文件额外说明,投标人的投价均应包含为服务完成的全包价(包括所有应缴税),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后勤保障费、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润、服务管理费、税费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若投标人的报价有缺漏项,则该项内容视为免费提供,其报价视为零报价,相应责任由该投标人承担。 8、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统筹安排好项目服务费使用。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9、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金额单位为元。 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磋商小组提出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算,计算基数为中标总金额(中标总金额=中标单价(单年报价)*3年)。 | |
6 | 汇总、排序 | 采购包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采购包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3)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评审项目中分值权重占技术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总分值权重由高到低的次序(得分由高到低)。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最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
2.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水利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
联系方式:0757-83030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
联系方式: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温工
电 话:0757-82708420、0757-82704332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市河长办专业技术及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二次)磋商文件(2023033103).zip
格式二十五:首轮报价表.docx
格式二十六:分项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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