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翠竹洋观鸟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投标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范136669881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邀请公司名单: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山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友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超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汇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古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北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开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宝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闽众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宁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神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律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合宸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博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日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纵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际远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怡景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智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开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闻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旭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滨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翔飞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谦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丁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镛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吉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锦(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群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耀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弘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盛闽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创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天权建工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兴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筑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秉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翠竹洋观鸟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安费约9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翠竹洋观鸟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6540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http://mxggzy.enjoy5191.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经评委会对入围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元整(¥19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http://m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城关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关右路30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05987815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罗厝岗2a11栋,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66988123传真:/
  联系人:小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
  网址:http://mxggzy.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溪县中山路846号
  联系电话:0598-87513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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