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租赁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1030020231590471
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0
需求详情:
租赁汽车条件:租车公司需有以下车型(5座小型汽车、7座小型汽车、5座带货箱皮卡
车)以满足用车需求。车辆需配备驾驶员,车辆需合法有效,证照齐全,技术性能良好,
有车辆保险。保证采购单位在早6时至晚18时用车,随叫随到 。
用车区域及用途:租赁小型汽车主要用于巴彦县县域内各股、所、队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等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及其他工作用车。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945953404
联系座机: 0451-5752285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311030020231590471
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0
需求详情:
租赁汽车条件:租车公司需有以下车型(5座小型汽车、7座小型汽车、5座带货箱皮卡
车)以满足用车需求。车辆需配备驾驶员,车辆需合法有效,证照齐全,技术性能良好,
有车辆保险。保证采购单位在早6时至晚18时用车,随叫随到 。
用车区域及用途:租赁小型汽车主要用于巴彦县县域内各股、所、队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等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及其他工作用车。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945953404
联系座机: 0451-57522856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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