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
发包人: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 炎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炎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
2.工程地点: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附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炎发改审[2021]72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7 月 2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贰佰叁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 (¥ 2388700.00 元)。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0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0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谢承刚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崔原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1430225006206640G 组织机构代码:91430225675564664T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炎陵西路95号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东山明珠5-8号
邮政编码: 412500 邮政编码:4125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262349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株洲炎陵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01540062052501691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9日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
发包人: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 炎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炎陵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配套(燃气)项目。
2.工程地点:炎陵县石油公司宿舍楼附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炎发改审[2021]72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7 月 2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贰佰叁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 (¥ 2388700.00 元)。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 (¥ /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0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0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0 (¥ 0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谢承刚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崔原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1430225006206640G 组织机构代码:91430225675564664T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炎陵西路95号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东山明珠5-8号
邮政编码: 412500 邮政编码:4125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262349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株洲炎陵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015400620525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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