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230340000456 | 项目名称 | 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230340000456003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荣园”建设项目,已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管审【20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如东荣能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9268.03 平方米,其中 1#、2#、3#、4#、5#、6#、7#楼建筑面积均为1209.21平方米,层数 6 层,结构类型为抗震墙结构;S1#楼建筑面积8229.95平方米,层数 5 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S2#楼建筑面积29555.17平方米,层数8 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P1#楼建筑面积 115.74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P2#楼建筑面积 89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P3#楼建筑面积124.64 平方米,层数 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P5#楼建筑面积24平方米,层数1 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P6#楼建筑面积89平方米,层数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4275.41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 18300.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造价约3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9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25年 11月25日。
2.1.5 其他:
(1)依照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如东县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统一的智慧工地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2020〕268号和通住建安〔2021〕68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6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10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8000万元以上(含 1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或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
①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695。
10.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荣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黄河路100号
联系人:王冰云
电话:17715044755
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
联系人:于冬燕
电话:15862861502
传真: /
电子邮箱:378275786@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值:94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值: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按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东建[2023]24号。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94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依据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东建[2023]24号文件中附件“2021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房建资质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最高得分)×6分 未进入2021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的建筑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为45.8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9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 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从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95%、96%、97%,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4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07如东暖通图纸.zip
06如东给排水CAD.rar
010荣园亮化施工图.rar
09荣园智能化根据评审意见调整.rar
012荣园景观施工图.zip
011精装施工图.rar
08f1f20fcf25a43184b71de0625903c6.pdf
02荣园结构CAD标记修改.rar
04荣园人防标识.zip
03如东建筑图纸CAD.rar
05荣园幕墙编标图纸.zip
08如东荣园电气.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01如东项目基坑支护评审方案回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