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委托检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欣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开展质量监督委托检测,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质量监督委托检测
2.项目内容:盐城市行业在建受监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委托检测(随机抽检)。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2.6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6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人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资格;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必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甲级资质(至少包括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等五个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PDF版)。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所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响应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进行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水利部颁发的甲级资质(至少包括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等五个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资格证书;
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之后)质量监督委托检测合同及报告两份(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5.“信用中国”网站征信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报告PDF版)。
根据需要,我单位将对上述有关复印件的原件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经核实不一致的,取消其资格。
三、报价须知
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项目范围进行报价,并承担所有的相关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印章,并写明报价人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3.不允许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项目报价表。
四、谈判时间及相关要求
1.获取谈判文件
请有意的响应人于2023年4月12日~18日内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箱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邮箱报名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方邮箱417299354@QQ.com,发送材料后必须致电告知采购方联系人,以确认报名资料齐全无误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谈判方式
(1)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工作由盐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资格预审内容详见“响应人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后,响应人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完成谈判文件的获取。递交响应文件时须装袋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或签字,否则作无效谈判处理。本次谈判不接受电子版谈判。
3.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响应人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密封后于2023年4月19日15时前递交至盐城市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4.谈判时间:2023年4月19日15时前在盐城市水利局一楼会议室进行谈判。
5.按规定程序进行谈判确定服务单位,经盐城市水利局网站公示1日,合同文本报市水利局审查备案后签订合同,服务单位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检测完成后2周内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项目资料和结算资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盐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王欣炎
电话:0515—89086207,1736809665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