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接口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zc2024-19-110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和平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0762-5682030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小姐0762-3879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C2024-19-1104-001
项目名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凭报名资料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下载)。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51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62-5682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谢小姐 0762-3879368、1354378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 0762-3879368、13543789029
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C2024-19-1104-001
项目名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接口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凭报名资料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下载)。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51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62-5682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D栋商铺33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谢小姐 0762-3879368、1354378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 0762-3879368、1354378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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