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研究项目的公告
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研究项目(G228-QQY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研究项目(G228-QQYJ标段)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局,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研究项目(G228-QQY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起于徐圩新区228国道与徐新路交叉口,沿线利用徐新路、西安路线位,于石化基地南侧接入既有228国道,路线全长约21.8km。 总投资约12.3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研究项目招标设置1个标段,即G228-QQY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编制报告需要的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等;
2)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送审、报批。
2、初步勘察设计阶段: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含概算文件)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3、相关专题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海工程专题、涉铁专题、用地预审、勘测定界、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文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航影响评价、既有道路桥梁检测评估、地震安全评价、压覆矿查询、规划选址论证、安全分析论证(分析周边化工企业的影响)等所有相关专题研究。
4、配合发包人完成专项资金申报;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要求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各项专题研究并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后续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且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2)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已完成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为15km及以上)设计项目工作业绩。
注:上述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为15km及以上)设计项目业绩的定义: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条件:
a、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b、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为15km及以上)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为15km及以上)设计项目业绩的定义: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2 其他要求
3.2.1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
联 系 人:王必涛
电 话:0518-82256097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5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js86531176@126.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孙文工(联系电话:13851617087)予以确认。
2024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