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项目正常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j-jcgs-2023-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川集团铜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述荣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光151019228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已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集发[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硫酸分厂。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金川集团铜业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锅炉设备设计制造,旧锅炉拆除(部分设备设施利旧),新锅炉的安装,控制系统电气仪表自动化的设计及施工。53万吨2#余热锅炉入口烟气最大设计气量185000Nm3/h,入口烟气压力6KPa,入口烟气温度300℃,通过锅炉大修后,将转化烟气经过2#余热锅炉降温,降温后的烟气温度<180℃,(设计换热面积富裕≥15%),额定产汽压力1.3Mpa,最小产汽压力0.6Mpa,在正常工况、额定压力下蒸汽产量≥9.3t/h。大修后的2#余热锅炉主要操作及烟道阀门均需实现远程控制。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铜业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建筑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服务等。投标单位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的验收、变更。施工范围界定为,53万吨2#SO3冷却器SO3出口主烟道至53万吨二吸塔入口主烟道。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4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4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7月20日。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主要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改造所必需具备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主要实施内容为:对53万吨二段转化至二吸塔间的2#余热锅炉进行大修,拆除原2#锅炉本体、其附属设备及保温等;对原有2#余热锅炉钢架、部分烟道、土建基础、泵房、热力除氧器(和1#锅炉共用)利旧;2#锅炉去除氧器的供水系统利旧,水质检测系统取样点利旧。更换现有2#锅炉本体蒸发器、汽包、消音器、取样装置管路部分、水泵、阀门、电气控制柜、自动化仪表,新增部分烟道、膨胀器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和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锅炉制造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锅炉制造安装资质,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 2018年3月1日~ 2023年3月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3月1日~ 2023 年 3 月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16日 18时 00 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或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16 日之前(截止时间 3 月16 日18时 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06)。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月3日15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2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张述荣、刘泽荣
电 话:13830598777、18709452255
电子邮件:LZR-LLG@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 年 3月 10 日
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已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集发[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硫酸分厂。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金川集团铜业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锅炉设备设计制造,旧锅炉拆除(部分设备设施利旧),新锅炉的安装,控制系统电气仪表自动化的设计及施工。53万吨2#余热锅炉入口烟气最大设计气量185000Nm3/h,入口烟气压力6KPa,入口烟气温度300℃,通过锅炉大修后,将转化烟气经过2#余热锅炉降温,降温后的烟气温度<180℃,(设计换热面积富裕≥15%),额定产汽压力1.3Mpa,最小产汽压力0.6Mpa,在正常工况、额定压力下蒸汽产量≥9.3t/h。大修后的2#余热锅炉主要操作及烟道阀门均需实现远程控制。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铜业公司硫酸分厂53万吨2#余热锅炉大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建筑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性能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服务等。投标单位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的验收、变更。施工范围界定为,53万吨2#SO3冷却器SO3出口主烟道至53万吨二吸塔入口主烟道。
2.1.3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1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4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4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7月20日。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主要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改造所必需具备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主要实施内容为:对53万吨二段转化至二吸塔间的2#余热锅炉进行大修,拆除原2#锅炉本体、其附属设备及保温等;对原有2#余热锅炉钢架、部分烟道、土建基础、泵房、热力除氧器(和1#锅炉共用)利旧;2#锅炉去除氧器的供水系统利旧,水质检测系统取样点利旧。更换现有2#锅炉本体蒸发器、汽包、消音器、取样装置管路部分、水泵、阀门、电气控制柜、自动化仪表,新增部分烟道、膨胀器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和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锅炉制造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锅炉制造安装资质,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 2018年3月1日~ 2023年3月1日)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3月1日~ 2023 年 3 月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16日 18时 00 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或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 16 日之前(截止时间 3 月16 日18时 00分),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06)。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月3日15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设路2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张述荣、刘泽荣
电 话:13830598777、18709452255
电子邮件:LZR-LLG@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 年 3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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