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法系统采购执法记录仪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法系统采购执法记录仪
项目编号:620230815351934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立成 18899664422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15 14:40 - 2023-08-18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外观:按键、突出部位注塑和机壳成为一体结构防水设计
2.尺寸:主机尺寸≤80mmx58mmx23mm
3.LCD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5.45cm≥2.0英寸
*4.主机重量:≤130g
*5.拍照像素:≥4500万
*6.电池充电时间及充电模式:电池充电时间<3小时,可通过专用适配器和车载充电器充电
7.电池:设备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设备连续录像≥10小时
*8.存储容量:≥128G
*9.红外灯及夜视:6颗红外灯(10米可见人脸,20米可见人体轮廓)
10.辅助灯:高亮LED照明灯≥1颗
*11.跌落试验:主机可承受≥3米地面跌落后主机摄像正常,数据不应丢失
*12.分段摄像时间:可设
附件: 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与商务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健康西路1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法系统采购执法记录仪
项目编号:620230815351934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立成 18899664422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15 14:40 - 2023-08-18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执法记录仪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执法记录仪; 采购人需求描述:1.为保证本地化快捷服务,投标人必须为新疆区域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项目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承诺函、同类产品近一年内业绩≥2份(业绩合同单个金额≥10万)。 2.必须能免费兼容适配我局现有的平台,实现软硬件和系统平台无缝对接。产品必须为推荐规格及参数一致,如出现虚假应标的不按参数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按照《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 次要参数要求:外观及配置:1.外观:按键、突出部位注塑和机壳成为一体结构防水设计 2.尺寸:主机尺寸≤80mmx58mmx23mm 3.LCD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5.45cm≥2.0英寸 *4.主机重量:≤130g *5.拍照像素:≥4500万 *6.电池充电时间及充电模式:电池充电时间<3小时,可通过专用适配器和车载充电器充电 ;外观及配置:7.电池:设备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设备连续录像≥10小时 *8.存储容量:≥128G *9.红外灯及夜视:6颗红外灯(10米可见人脸,20米可见人体轮廓) 10.辅助灯:高亮LED照明灯≥1颗 *11.跌落试验:主机可承受≥3米地面跌落后主机摄像正常,数据不应丢失 *12.分段摄像时间:可设置5分钟、10分钟、15分钟、30分钟 *;外观及配置:13.密码保护:内置密保,用户只能观看不能删除视频,回放及设置菜单必须有密码输入保护14.数码变焦功能:可实现1-15倍数码变焦 15.爆闪警报:白光爆闪 16.外接摄像头:可选配清晰度1080P摄像头 *17.其他功能:可实现车载模式,循环录影模式,语音播报功能,移动侦测功能,幻灯片功能,语音播报功能; | 100个 | 160000.00 | - |
买家留言:1.外观:按键、突出部位注塑和机壳成为一体结构防水设计
2.尺寸:主机尺寸≤80mmx58mmx23mm
3.LCD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5.45cm≥2.0英寸
*4.主机重量:≤130g
*5.拍照像素:≥4500万
*6.电池充电时间及充电模式:电池充电时间<3小时,可通过专用适配器和车载充电器充电
7.电池:设备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设备连续录像≥10小时
*8.存储容量:≥128G
*9.红外灯及夜视:6颗红外灯(10米可见人脸,20米可见人体轮廓)
10.辅助灯:高亮LED照明灯≥1颗
*11.跌落试验:主机可承受≥3米地面跌落后主机摄像正常,数据不应丢失
*12.分段摄像时间:可设
附件: 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与商务文件.docx
响应附件要求: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健康西路1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执法记录仪相关要求 | 商务要求:1.为保证本地化快捷服务,投标人必须为新疆区域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项目原厂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检测报告、供应商供货承诺函、同类产品近一年内业绩≥2份(业绩合同单个金额≥10万)。 2.必须能免费兼容适配我局现有的平台,实现软硬件和系统平台无缝对接。产品必须为推荐规格及参数一致,如出现虚假应标的不按参数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按照《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上报至政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严格上传报价清单及资质文件,响应详细参数、数量、合计金额以及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PDF格式),不按要求则视为资料无响应。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交以上网页完整版截图并加盖公章)。 3.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之前送样品,签订合同之日起须保证3个工作日交付标的物。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