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宜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霜霜0991-48858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由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和市发改备案〔2023〕83号、和市发改备案〔2023〕84号、和市发改备案〔2023〕85号、和市发改备案〔2023〕86号、和市发改备案〔2023〕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230.47亩(1487723.6㎡),总建筑面积1382560.6㎡,共有子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59.97亿元,其中包括:1、和田市中药民族医药产业项目:建设地址: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1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1014亩;总建筑面积727298㎡;总投资313400.00万元;其中:新建1-6#科研楼26515.6㎡,8#展览馆4876.00㎡,9-10#交易大厅9752.00㎡,11-14#科研楼10270.00㎡,15-32#厂房106753.5㎡,33-34#办公楼9408.00㎡,41-49#科研楼63428.5㎡,50-56#厂房46644.00㎡,57-62#科研楼26951.00㎡,63-64#厂房16536.00㎡,65-68#生活配套8944.00㎡,69-74#科研楼27687.30㎡,75-80#综合楼28800.00㎡,81-86#科研楼27687.30㎡,87-94#科研中心103040.00㎡,95-118#厂房210004.80㎡,项目购置相应配套的设备以及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消防等设施建设。2、大型车辆维修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22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206亩;总建筑面积为:110221.40㎡;项目总投资53500.00万元;其中:新建1-17#综合楼109761.40㎡,值班室160.00㎡,消防水池300.00㎡,项目购置相应配套的设备以及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消防等设施建设。3、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 12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212 亩;总建筑面积为160266.30㎡;项目总投资 64100 万元;其中:新建 1#食品交易中心 1213.80 ㎡,2#食品交易办公楼7200.40㎡,3#食品交易中心 1312.20㎡,4#食品加工厂12240.40㎡,5#食品加工厂17057.60㎡,6#食品加工厂18063.90㎡,7#食品加工厂17357.60 ㎡,8#食品加工厂13564.80㎡,9#食品加工厂18063.90㎡,10#食品加工厂18063.90㎡,11#食品加工厂18063.90㎡,12#食品加工厂18063.90㎡,项目购置相应配套的设备以及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消防等设施建设。4、和田市中昆物流港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 (生态物流)产业园16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516亩;总建筑面积为203487.6㎡;项目总投资 94600 万元;其中:新建1-4#配套用房11135.2㎡,5-9#材料堆放区19200㎡,10-15#仓库25440㎡,16#办公楼13500㎡,17-20#配套用房10044.8 ㎡,21-23#材料堆放区8975.8㎡,24-38#仓库62790 ㎡,39-42#服务用房3960 ㎡,43-44#分拨配送中心7359.2㎡,45-47#加工车间17308.2㎡,48-51#综合用房14736 ㎡,52-53#宿舍9038.4㎡,项目购置相应配套的设备以及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消防等设施建设。5、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13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283 亩;总建筑面积为181287.3㎡;项目总投资 74100万元;其中:新建 1-2#创业服务中心 16088 ㎡,3#创业服务中心 4969.8㎡,4#科技创新中心4969.8 ㎡,5-6#科技创新中心22222.6㎡,7-9#金融信息中心23316.6㎡,10-11#商务办公楼5883.4㎡,12#教育配套6773.4㎡,13-17#大数据中心17403.3㎡,18-20#智慧社区21522.8㎡,21#生活服务中心10176 ㎡,22-34#智能中心27955.2㎡,35-40#人才公寓20006.4 ㎡,项目购置相应配套的设备以及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环保、消防等设施建设。
2.1.1建设地点:1、和田市中药民族医药产业项目:建设地址: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1号地块;2、大型车辆维修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22号地块;3、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 12号地块;4、和田市中昆物流港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 (生态物流)产业园16号地块;5、科技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13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230.47亩(1487723.6㎡),总建筑面积1382560.6㎡,共有子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59.97亿元。
2.1.3
总投资额:59970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3年09月05日;计划完成服务日期:2026年09月04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及施工图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取得审图合格证。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新疆和田市中昆工业(生态物流)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含设计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设备、材料采购等实现所有可研批复功能所发生的所有建设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工程包含的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电信、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防腐、保温、监控、总图运输等全部工作内容。除上述工作内容之外,凡与完成本工程相关工程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设备、管道等设施的拆除、改造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均由中标方负责。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设备及材料、安装、土建等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1) 初步设计(含详细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含基础、基础处理及基坑支护等)、内外装饰、给排水、消防、动力、通风空调、采暖、变配电、配电照明、电梯、弱电智能化系统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全部内容。2) 设备(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2年内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3) 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试运行服务(包括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4) 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的编制和提供;5) 包括与原系统相接的接口及其接口改造;包括垃圾外运、余土外运、道路等的恢复等全部工作内容;6)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未列入且属于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项目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7) 完成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开工前的所有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疫情防控等,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s://jsy.xjjs.gov.cn/home)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还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担任过 1 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
3.3.2施工负责人要求: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担任过 1 个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且证明材料须体现施工负责人);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注册),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 1 个建筑面积不少于 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职务。(附合同复印件,合同里不体现设计负责人职务的,可以附体现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人员均要求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
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
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完成过 1 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
(1)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无不良行为记录;
提供:(1)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 2023 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2208室获取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 2023 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2208室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留存,原件核对后获取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10时30分。即开标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3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zwfw.wlmq.gov.cn/ggzy/)、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注: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新疆弘盛创宇铁路货物有限责任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弘盛创宇铁路货物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北京东路154号昆鹏大厦2楼203室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绿地中心2208室
联 系 人: 陈宜华 
联 系 人:颜霜霜
电    话:18099315161
电    话: 0991-488582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442854580@qq.com

 
2023年08月0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