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洞头区社会救助全流程绩效监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DTGQ20220811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洞头区社会救助全流程绩效监管项目 | 1 | 批 | 64.78万元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等: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2、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至489505392@qq.com邮箱;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 0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八.磋商时间:2022年8月26日 09: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46530612
传真:/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968908099
同级监管部门:温州市洞头区国资办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附件信息:
洞头区社会救助全流程绩效监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602.5 KB
供应商报名申请表.doc
3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