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系统建设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8.3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h-6820180809-1
预算金额178.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慈
标书截止时间2018/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公告正文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系统建设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系统建设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68201808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慈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18-1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

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慈 0591-87878462转818-18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1-1

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1套

178.33094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智能出入库作业系统

1-3

智能温度检测系统

1-4

智能安防系统

1-5

中心机房建设

1-6

综合管线系统

1-7

综合控制系统

1-8

平房仓降温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若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330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8日 16:03 至 2018年09月26日 16: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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