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51.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580-88127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舒女士0580-26210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7760 平方米(折合约 26.6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海水淡化厂一座,总规模按淡水产能 1 万吨/日设计,总建筑面积 338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水取排水工程、取水泵房及预处理加药间、混凝沉淀池、V 型滤池及清水池、主厂房、后矿化池及产水池及泵房、回用水池、排泥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及相应配套设施,并配置海水淡化设备海水淡化总规模按淡水产能10000m³/d设计,排水管为1根管径De450的PE管,管道流速最大为 1.40m/s,压力流,最高日排污水量约 7.2m3,出水主管接出一根 De63 的给水管、一根 De180 的消防水管。污水量约 7.2m3,出水主管接出一根 De63 的给水管、一根 De180 的消防水管。

项目建设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岛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个日历天,从日起,至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425 个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概算10851.8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94.4

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为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取水井、取水泵房上部建筑、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主厂房、污泥脱水车间、污泥浓缩池、产品水池、综合楼、排泥池、回用水池、门卫、取排水头部)、工艺管线、工艺设备、电气系统、自控系统、仪器仪表、化验设备、室外工程(场坪、室外管道、厂区道路、围墙及大门、挡墙、绿化工程、大型设备进出场)、取排水警示标志等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https://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监理企业联系卡。

3.2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9日至2024815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8层803室)。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单位在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9 9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5层物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人:先生联系电话:0580-88127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8层803-3室

联系人: 舒女士 联系电话:0580-2621053

附件信息:

  • 投标单位报名表.doc

    1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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