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kyycg2023020251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食堂燃气设施维修、整改及升级询价公告
 
      一、询价编号:SKYYCG20230202516
二、项目名称:食堂燃气设施维修、整改及升级
三、资金控制金额:35000元
四、项目资质需求: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  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五、项目需求参数:
 
序号
设备项目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1
燃气炒炉炉头炉芯
9

4寸铸铁沟风炉头

新、老食堂:电子点火装置、熄火安全装置要与专用的炉芯配套使用
2
矮汤炉炉头炉芯
2

4寸铸铁沟风炉头

新、老食堂:电子点火装置、熄火安全装置要与专用的炉芯配套使用
3
电子点火装置
9

按钮式点火与点火针联动

新、老食堂:此设备目前点火使用是用点火器进行打火。此行为属于危险操作,容易引起较大的安全事故。根据燃气公司要求规定,炉子需要有电子打火、熄火保护,提高安全系数。
4
熄火安全装置
9

1.开阀时间:≤1.2S
  2.闭阀时间:≤1.8S

新、老食堂:此设备目前没有熄火安全装置,根据燃气公司要求规定,炉子需要有熄火保护装置,提高安全系数。
5
燃气管配件
9

镀锌管

新、老食堂:更换炉子内部配件需要拆卸与燃气阀连接管道,由于此支管使用时间较久拆卸后恢复需更新的配件接驳防止漏气。
6
气制
9

4分开关,铜芯

新、老食堂:与电子点火装置、熄火安全装置需配套
7
火种制
9

铜芯

新、老食堂:与电子点火装置、熄火安全装置需配套
8
鼓风机
6

0.25-0.55KW/220V,铜线线圈

老食堂:鼓风机需要配套炉芯
9
鼓风机风制
1

2寸开关,铜芯

老食堂:与鼓风机配套使用
10
修补耐火砖耐火泥
1

铝酸盐水泥

老食堂:现场勘察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有已经出现破损现象
11
炉子开关
1

含给水阀、火种阀、气阀

老食堂:现场勘察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有些开关已经出现松动和损坏现象
12
灶前燃气管道补漆
2

燃气管道专用漆

新、老食堂:现场勘察多处有损漆现象

 
六、服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询价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投入正常使用。
2. 验收要求:
2.1项目完成后,熄火保护装置经国家认可的机构检测合格后出具报告,双方认可后并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年(部分设备按照产品合格证要求维保)。
2.2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3所交付产品符合询价的要求。
七、结算方式:按采购人财务科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投递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7:00。
九、投递相关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承诺函;
3、报价单(表内需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价);
4、投递方式:原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QQ。
十、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添加报名QQ。
 
(注:验证消息需备注写明报名项目及公司名称,若不按要求者无法验证通过)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附表1
报价表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报价如下(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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