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明德麓谷学院
1
86寸智能交互画屏一体机
台
LZHY86 T600
京东方艺云/苏州
10
22000
220000
2、长沙市高新区实验小学
5
110000
3、长沙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
7
154000
4、长沙高新区明华小学
4
88000
5、长沙高新区麓谷第二小学
6
132000
6、长沙高新区旺龙小学
11
242000
7、长沙高新区金桥小学
2
44000
8、长沙高新区雷锋小学
9、长沙高新区雷锋第二小学
8
176000
10、长沙高新区中心幼儿园
11、长沙高新区和沁园幼儿园
12、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
24
528000
13、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凌云中学
12
264000
14、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
16
352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
2376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一)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该产品国家公告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应该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中对家具的商标/品牌、颜色、数量、款式、规格型号、包装、有无外观瑕疵等方面的约定。
(二)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保期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害及赔偿,由乙方负全责。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乙方的售后服务应当与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承诺一致。原厂商未按承诺内容提供维护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厂商的承诺内容免费保修。如需将货物送到厂商或乙方场地实施保修的,因此产生的物流费用及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约履行售后保修服务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设备以侵犯其知识产权等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由第三人索赔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四)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由甲方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要求组织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采购单位不签发验收单,并将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乙方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7.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的,应每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部分的逾期利息。
7.4.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交付部分产品款项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
7.5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条第二款承担违约责任。
7.6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且收回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壹年,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并提供一年运维服务,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