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5.2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tdcg2023-17-247
预算金额55.2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郑刚157699318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俸迎亚0883-21606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TDCG2023-17-24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26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 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 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5.2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采购代理 机构于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竞争性磋 商小组。)
1.2.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 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磋商申请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商截止时 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 商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 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 通知》(临政办字〔2021〕22 号)。
2.2 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发办〔2007〕51 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 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 购。
2.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鼓励 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 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 扣除。
2.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磋商申请人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如 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厂家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成交后磋商申请人所供应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 蛋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3 成交后磋商申请人所供应的主副食品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 检验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 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不是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3.6 本项目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磋商申请人,不接受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提供声明函)。
3.7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3 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0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3 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7 楼)。
七、其他
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同德招 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NTDCG2023-17-247
2、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预算金额:¥552600.00 元(大写:伍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6、最高限价(如有):¥552600.00 元(大写:伍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注:本次预算金 额为估算金额,以最终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
7、服务地点: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8、采购内容:
完成双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 年度食堂所涉及的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 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蔬菜类: 生鲜蔬菜。粮食及制品类:大米、面粉、面条、米线、卷粉、其他等。干货调料类:花生、木 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水果类:常见水果等。小 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当地特产等。冰淇淋类:奶酪、冰淇淋。海鲜类:海鲜 类产品。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时令性原料:时令蔬菜、鲜活等常规应季食品。饮料牛奶: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的采购配送 工作。
9、服务期限:2023 年,合同一年一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由采购代理 机构于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竞争性磋 商小组。)
1.2.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 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磋商申请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商截止时 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1.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 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 3 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磋 商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 2021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 通知》(临政办字〔2021〕22 号)。
2.2 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发办〔2007〕51 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 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 购。
2.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鼓励 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 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 扣除。
2.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 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磋商申请人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如 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厂家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成交后磋商申请人所供应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 蛋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3 成交后磋商申请人所供应的主副食品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 检验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 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不是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3.6 本项目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磋商申请人,不接受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提供声明函)。
3.7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3 年 0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每天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 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2)若磋商申请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厂家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邮箱报名的只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以上证件提供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 2023 年 06 月 6 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云南同 德招标有限公司 3 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 写字楼 7 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沙河乡景庄片区富强大道 7 号 项目联系人:刘郑刚
联系方式:15769931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1611 室 项目联系人:俸迎亚
联系方式:0883-2160618/137593621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沙河乡景庄片区富强大道 7 号 联 系 人:刘郑刚
电 话:157699318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 SOHO 总部经济区 2-B 幢写字楼 16 楼 1611 室
联 系 人: 俸迎亚
电 话: 0883-2160618
电子邮件: 4117965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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