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ESSJ-2023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46722.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722.83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市金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18-8299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ESSJ-2023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4: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ESSJ-2023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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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304Q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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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2801-04-01-8655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恩施市金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修建道路及安防工程467.52公里,涉及新建、重建及加固桥梁33座,新建魔芋育种基地200亩、茶叶种植基地5000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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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环保、水保、绿化、专项设计、其他工程等,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设计安全评价、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果有),配合招标人后期招标工作,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奖励申报工作、科研项目等。 ②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附属设施场坪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和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拆除既有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等。 ③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以及相关检测、调试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467228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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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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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满足一项即可)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近 5 年内完成过一条不少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 ②近 5 年内完成过一条不少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①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五年担任过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担任过一条不少于10公里的公路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的设计负责人,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④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件合格证书,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无亏损承诺书。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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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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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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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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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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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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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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