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紫光阳离子PAM药剂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象山紫光阳离子PAM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有意向供应商响应。

1. 采购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 采购范围及要求

2.1采购范围: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象山紫光采购阳离子PAM药剂,按需运输装运至象山紫光并卸货到指定地点。

2.2规模及内容:阳离子PAM药剂预估数量为:12吨,详见《响应报价明细表》;采购方生产计划会因诸多因素干扰而发生变化,故无法精准估算出药剂供货数量,只能用预估数量代替,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3采购要求:

(1)合同签订格式: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具体以合同为准。

(2)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交货方式:按需交货;交货期:接到送货通知起3天内,具体以合同为准。

(3)交货地点:具体由象山紫光指定;

(4)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5)供货要求: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相对应此次响应的供货药剂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生产,各项规格参数指标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严禁提供掺假、造假等以次充好的不合格药剂。如若违规,我司将按照合同予以重罚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库,永远不得参加我司的药剂采购项目响应。

2.4当经现场上机试验(验证承诺的绝干污泥药耗是否满足及污泥含水率是否达到要求)后,通过的响应单位少于3家时,采购人对该项目进行流标处理。

2.5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资质:

(1)诚信经营,2021年以来无违反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前期供应阶段多次违规供应药剂的,将被拒绝报名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国内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要响应单位提供:药剂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环评批复文件;《响应人基本情况信息表》;经销商需有药剂生产厂家授权书;响应单位企业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涉及危化品和易制毒的药剂响应,需要响应单位有对应药剂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注:药剂生产厂家为所在省内同行业内生产技术领先,产量规模完全能满足我司的使用要求,产品质量优的企业。

(2)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2021年1月1日以后,具有与所响应段规模相当的工艺药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为保障药剂供应的及时性,若药剂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不在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的,则须提供在以上地区有药剂存储仓库的证明(仓储量不得小于所有响应标段单次送货量的合计总量)。

(4)供应商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违法和不良记录。

(5)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待所有响应人上机验证试验结束后,采购人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通过上机验证试验的药剂响应人具体响应截止时间。地点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响应药剂现场上机验证试验

5.1所有参与响应的响应人(每个响应人只允许邮寄一份响应药剂),请于2024年5月8日12时前快递邮寄25kg阳离子PAM药剂(包装上注明响应人相关信息)至采购单位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件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来薰路1000号,收件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13777968422)。

5.2响应人出现以下情况的:响应药剂超过1种、不参与药剂现场上机验证试验、在规定时间后收到药剂、药剂现场上机试验不合格等,响应人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响应资格。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在杭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bid.hzsteel.com)。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地点: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7. 响应保证金

7.1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7.2金 额: 零 万元(详见采购文件)。

7.3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7332710182600024220

8. 其他事项

8.1响应人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响应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紫光环保监审部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81906880。联系人:姜先生。

8.2本项目采购要素详见附件,若潜在响应人或专家对采购要素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联系人。

8.3本次响应文件开启为非公开开启,不邀请各响应人参加,紫光环保纪委或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成交候选单位。

9. 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澄清人:蒋先生 电话:13685788902邮箱:jiangsj@zze.com.cn;

采购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457920716邮箱:caigoubu@zze.com.cn;

9.2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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