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病患、母婴照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0241003-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41003-30

  2.项目名称:病患、母婴照护服务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质量,满足住院患者及母婴照护服务需求,拟采购第三方机构提供病患、母婴照护服务。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需求:

服务(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病患、母婴照护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单位向接受陪护服务方收取相应服务费,采购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履约考核良好并经医院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报名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等网站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lgqey-zcb@lg.gov.cn。

  2.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注: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人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公开开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联系黄老师,联系电话0755-28870993-3087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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