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d2023-cg-0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褚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
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ZD2023-CG-02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验收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大学附
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概况该项目(001标段)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
测)报告:本项目环境管理计划(EMP)是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机制建设项目(本项
目)而制定的。针对土壤、表层和地下水、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环境空气、物质文化资
源、动植物群、职业健康与安全、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项目
进行持续的监测及形成报告。(002 标段)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水土保持验收:
对工程进行现场查勘,包括对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等
内容进行查勘、记录。从技术上对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之处提出完善意见,并依据
完善意见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
验收项目(第一标段); (002)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第二标
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环境管理计划编制(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
验收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企业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持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计量认可证书(且该监


测类别证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环境空气、废水、噪声),与EA和IA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
关系。
4.外部监测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具有环境科学或相关专业学位。外部监测机构应具有在中国承
担类似项目的经验。熟悉亚行或世界银行的环境政策和程序,并具有亚行或世行资助项目监
测和评估(M&E)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5.外部监测机构应推选一名专家组长,该组长应具有环境或相关专业学历,有世行/亚行贷
款项目外部监测工作经验有国际金融组织在华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专家应能流利地用英
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
6.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10.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负责联合体环境方面的机构应作为牵头
方。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声明书。;
(002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水土保持验收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企业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验收的工作经验,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承诺书(格式自拟):
4.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
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606室:2、文件售价:500
元/每套(以现金形式收取,不接受支付宝或者微信)售后不退,谢绝邮购3、投标人购买
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
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6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606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43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911-2881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汇鑫IBC-B座606室
联系人: 褚工
电 话: 029-68858803
电子邮件: shanxizhengde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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