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巨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绿色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配套供电工程更正公告(1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安徽巨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绿色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配套供电工程更正公告(1次)
关于安徽巨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绿色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配套供电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巨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金属绿色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配套供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FY2024QTGC0018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审表中“施工组织设计”分值变更为4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审标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变更为 方法二:取有效投标人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值 C 二、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用于采用异常低价评审的项目:投标报价得分=60-(|评标基准值C-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C)* 60 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价格调整变更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予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件及格式中质量保证金变更为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承包人需要支付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1)或(2)或(3)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 形式提供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其他形式,若采用现金缴纳,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维护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支付。如承包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维修,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进行维修,且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或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该维修费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如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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