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鹤峰县容美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我公司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根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鹤峰县容美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鹤峰县容美加油站位于鹤峰县容美镇康岭村。2007年8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历史原因,项目该站一直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省公司要求:对环保手续不完善的加油站,进一步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根据鹤峰县环保局要求,项目需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因此,我公司于2019年2月委托恩施市星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现状评价工作。恩施市星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鹤峰县容美加油站环境现状评价报告表》并提交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备案,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出具了《环境现状评价报告表备案回执》。项目总占地3765.32㎡,总建筑面积7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站罩棚面积600㎡,营业房(一层)150㎡。2枪潜油泵加油机4台、年销售汽油(92#、95#、98#)2000吨,柴油(0#)3000吨。站内设4个地埋式双层防渗储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05m3(汽油罐3×30m3,柴油罐1×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并配套建设有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供电、通讯、环保、消防等设施。现有工作人员4人,每天工作时间24h,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3.8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时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油罐大小呼吸、卸油、加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设置了卸油、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所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
2、废水: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15m3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进入项目南侧满山红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经鹤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溇水河;清洗废水经站区东南侧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入项目南侧满山红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经鹤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溇水河。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了在站区东、西、北侧设置实体围墙、减震隔声措施、设置禁鸣标识、加强管理等措施。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消防沙、罐底油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存放。
5、防渗措施:油罐区设置双层防渗罐,站区输油管线设置了双层防渗管,可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3月)的相关要求。
6、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于站区内进行了绿化。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小于4.0mg/m3的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清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加油站南侧满山红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经鹤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溇水河;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南侧满山红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经鹤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溇水河。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了实体围墙、减震隔声措施、设置禁鸣标识、加强管理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项目北侧居民点、东北侧居民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所以,项目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消防沙、罐底油渣。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消防沙、罐底油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存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5、防渗措施
油罐区设置双层防渗罐,站区输油管线设置了双层防渗管,可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2017年3月)的相关要求。
6、生态保护与恢复
项目于站区内进行了绿化,有利于生态恢复。
五、验收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鹤峰县容美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固废处置妥善;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项目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工作。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
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117号
联系人:刘啸
联系电话:0718-8412670
附件:容美加油站验收报告.pdf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恩施石油分公司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