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多功能暗室建筑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汝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锴0311-86982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多功能暗室建筑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多功能暗室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灵数政投资备字[2024]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260平方米,建筑面积6950m2。本项目为多层丁类工业厂房,属于多功能暗室工程的配套建筑工程。2.1.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董家庄村(招标人指定地点);2.1.3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工期:24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评审和预算确认)、施工工期20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各阶段成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审批要求);设备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不含暗室工程的工艺设备)采购及试验等工作);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验收)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试运行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质证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备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施建设项目;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证。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且无在施建设项目;(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方人员)。 
  3.1.3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建安工程业绩中包括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 
  3.1.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2021-2023年)审计报告。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单位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4至2024-08-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查原件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身份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打印页,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电子证的可不提供原件,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即视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03 09:00 ,地点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联 系 人: 马锴、白玲玲电 话:0311-86982566电子邮箱:zgydzbh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电话:0311-869287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58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邮编:

05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汝丰(商务) 韩赛(技术)

联系人: 马锴、白玲玲、吴浩轩、刁旭
电话:

0311-86928714 0311-86924975

电话: 0311-86982566 1773110159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gydzbh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关闭】【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