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汇贤大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163.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康13970065211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12982024110402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汇贤大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由 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 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证号
注册建造师付正德鄂1362014201509715
技术负责人姜胜义3421050265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袁涛0421710494217005789
质量员刘正根0421810694218009265
安管员(C证)罗婧鄂建安C2(2016)3001166
标准员赵元佩0421711594217004755
材料员高艳艳0421811194218009730
机械员张大伟0422111200046000103
劳务员陈江0421811394218003584
资料员田婷0421811494218007836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王康 联系电话:13970065211 2024年12月18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汇贤大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筑面积47648.0平方 米建筑结构/层数构筑/地下0层,地上0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730 日历天
招 标 控 制 价281636584.44 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278003860.44元;设计费:施 工图设计费暂定3632724元,最终以竣工结算的建安费 为基数,总设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收费标准80%计取,设计 计费的工程专业系数、工程复杂系数、工程附 加调整 系数均取1.0,施工图设计为总设计费的60%。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 β=
市场价格调整 系数μ=
中 标 总 造 价252662381.11 元工程建安费:249029657.11元;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 暂定3632724元,最终以竣工结算的建安费为基数,总 设计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计价格<2002>收费标准80%计取,设计计费的工程专业 系数、工程复杂系数、工程附 加调整系数均取1.0,施 工图设计为总设计费的6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质量等级省优
中标工程 范 围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道路、桥梁、排水、电气、交通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 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 及的相关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及招标人委 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全过程服务。 (3)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 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电气、交 通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 以 上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为准。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详见招标文件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
诚 信 承 诺详见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项目西起赣江新区汇贤大道与金水大道交叉口,东至南昌县南新乡 新建堤顶路(不含交叉口范围),全长约890m,主跨约280m,道路等级为 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桥梁宽18m~23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 凝土,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电气、交通及其 他附属工程等。2、本项目中标人为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中铁 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 团有限公司,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特级;设计资质:市政(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付正 德(注册证书编号:鄂1362014201509715);设计负责人:欧阳锦(证 书编号:S033600385)。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担保金额25266238.11 元
担保期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以内出具。发包人在工程接受证书 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担保方式可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保证保险保单形式(见索即 付)。
支 付 担 保担保金额25266238.11元
担保期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后出具。原 则上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
担保方式可由财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替代(根据赣建字〔2021〕2号文件规定)。
合 同 补 充 /
同 补 充 条 款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 位: 单位 章: 法定代表 人: 2024年 12月18 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2月18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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