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4-2025年污水设备本体及坑室、化粪池清淤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4-2025年污水设备本体及坑室、化粪池清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葛洲坝区域污水设备本体及坑室清淤、管廊集水井清淤、化粪池、污水池清淤,城区化粪池清淤。主要工作量如下:
污水设备本体及坑室清淤:
金结中心:数量2套,容积4m³/套,频次为2次/年。
三号船闸:数量1套,容积4m³,频次为2次/年。
长电党校:数量1套,含4个污水池,每个污水池容积4m³,频次为2次/年。
管廊集水井清淤:
生产区管廊集水井12座,管廊集水井每年清淤1次,包括施工现场环境消毒。
化粪池、污水池清淤:
生产区化粪池40座,生产区污水池3座,办公区化粪池27座,办公区污水池3座,以上共73座。化粪池、污水池每年清淤2次,包括施工现场环境消毒。
东山办公楼1座,频次2次/年;三财办公楼1座,频次2次/年;九州A座1座,频次2次/年;营盘山小区2座,频次1次/年;钓鱼台一号8座,频次2次/年;钓鱼台二号A区7座,频次2次/年;基地集中办公楼3座,频次2次/年。
(2)实施地点:宜昌城区及葛洲坝区域。
(3)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24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报价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或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服务期起始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化粪池清淤等类似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1)开户名称: 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2)收款银行: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坝支行,收款账号(0010 2460 267 996)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收款账号(0010 2460 267 996)
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收款账号(0010 2460 267 996)
(3)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银行在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4)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5)付款单位使用交通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②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付款单位使用的银行不属于①、②、③中列出的银行范围时,收款银行可在①、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保证金。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葛洲坝分公司2024-2025年污水设备本体及坑室、化粪池清淤项目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 360 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打印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打印版响应文件应由电子版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生成,打印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葛电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7.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葛电办公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7-6953810
电子邮箱:wang_yanyan@ctg.com.cn
监督部门: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
监督电话:0717-67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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