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001563
预算金额1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156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
分包名称: 平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包1)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27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交付时间: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施工、设备联调及试运行,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软件或者货物、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2.中标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采购人永久免费使用。

其他商务要求
1.货物验收:产品交接完成后,中标供应商依据采购人的验收方案进行飞行测试、功能测试等,测试合格后出具测试报告,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按合同及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验收过程中,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技术指标存在质疑,有权要求对核心技术指标进行国有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虚假应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厅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二次为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共同确认货物全部到货后且收到中标方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三次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包装和运输方式
中标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包装、装卸和运输等,一切手续和费用及安全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售后服务
1.质保要求 ★1.1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所采购的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整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原厂零部件、配件的维修保养或更换新品服务,免费提供软硬件升级优化服务。 1.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无法解决的,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投标无效) 2.运维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免费提供不少于3年的专业团队驻场运维服务。 2.2运维团队人员至少包含指挥员1名、飞手1名、地面站操作员1名、机务1名,相关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所负责设备对应的合法有效的资质。免费运维期内,运维团队应保持人员稳定,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中标供应商须至少提前15日向采购人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3中标供应商须制定人员管理、装备管理、日常保障和训练演练等相关制度、方案、计划和应急预案。同时,须协助采购人制定相关制度、方案、计划和应急预案等,保证运维团队管理正规有序,保证装备技术性能可靠。 2.4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在无人机救援平台部署地辖区内提供1个满足无人机日常维护、备件更换、修理条件且安保措施完善的贮存场地,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投标无效。场地须经采购人确认) 2.5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开展无人机日常检测飞行和任务飞行每年累计不低于12架次。(不包含灾害事故救援飞行) 2.6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做好7×24小时应急响应准备,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限,通过车载运输方式,安全地将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7免费运维期内,运维团队人员交通食宿、机组服务、维修保养、仓储、油料、车辆运输、其他耗材等与完成运维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8免费运维期内,免费提供机载卫通设备和地面卫星便携站高通量卫星链路不限流量使用。 2.9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每年为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购买意外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300万)和飞手意外险。如保险赔付额度不足,中标供应商须对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投标无效) 2.10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建立与军、民航空域保障机制,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空域申请,确保航空安全,飞行任务执行合规合法。

安装调试
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交付的货物和备品附件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验收合格后将所有文档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交付标准和方法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1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所采购的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整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原厂零部件、配件的维修保养或更换新品服务,免费提供软硬件升级优化服务。 1.3中标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无法解决的,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投标无效)

培训
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的基本知识、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一般故障排查处理等,培训所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项目验收后至运维期限结束前,免费为采购人提供2人的民航总局认可的该机型驾驶员执照培训,直至取得飞行执照。培训所需的交通及食宿等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投标无效)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2430900-无人机 平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 1 10270000.00 标的1-无人机:详见平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需求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政府采购需求文书(航空应急项目).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平原型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

培训
1.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的基本知识、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一般故障排查处理等,培训所产生的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项目验收后至运维期限结束前,免费为甲方提供2人的民航总局认可的该机型驾驶员执照培训,直至取得飞行执照。培训所需的交通及食宿等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保险
运输、交付装卸、安装维修等供应商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及安全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运输人员伤害风险,造成第三人侵权风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软件或者货物、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质保期内硬件出现故障,投标供应商需免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部件或更换新产品。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产品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施工、设备联调及试运行,1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3.乙方所供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外部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货;甲方收货并验收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也应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如上述情况中乙方怠于退换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拟退换的产品货款的,乙方应立即返还,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4.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无法解决的,须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如乙方怠于解决或无法解决且不更换产品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厅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二次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货物全部到货后且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三次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1.质保要求 1.1乙方为本项目所采购的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提供整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原厂零部件、配件的维修保养或更换新品服务,免费提供软硬件升级优化服务。 1.3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无法解决的,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 2.运维服务要求 2.1乙方须为本项目免费提供不少于3年的专业团队驻场运维服务。 2.2运维团队人员至少包含指挥员1名、飞手1名、地面站操作员1名、机务1名,相关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所负责设备对应的合法有效的资质。免费运维期内,运维团队应保持人员稳定,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乙方须至少提前15日向甲方申请。未经甲方同意的,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3乙方须制定人员管理、装备管理、日常保障和训练演练等相关制度、方案、计划和应急预案。同时,须协助甲方制定相关制度、方案、计划和应急预案等,保证运维团队管理正规有序,保证装备技术性能可靠。 2.4免费运维期内,乙方须在无人机救援平台部署地辖区内提供1个满足无人机日常维护、备件更换、修理条件且安保措施完善的贮存场地,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5免费运维期内,乙方开展无人机日常检测飞行和任务飞行每年累计不低于12架次。(不包含灾害事故救援飞行) 2.6免费运维期内,乙方须做好7×24小时应急响应准备,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限,通过车载运输方式,安全地将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7免费运维期内,运维团队人员交通食宿、机组服务、维修保养、仓储、油料、车辆运输、其他耗材等与完成运维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8免费运维期内,免费提供机载卫通设备和地面卫星便携站高通量卫星链路不限流量使用。 2.9免费运维期内,乙方须每年为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购买意外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300万)和飞手意外险。如保险赔付额度不足,乙方须对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10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协助甲方建立与军、民航空域保障机制,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空域申请,确保航空安全,飞行任务执行合规合法。

安装调试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及安装。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收到货产品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由甲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3.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弱电线路规划布局等工作事项。满足甲方后续维护工作。

交付标准和方法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1乙方为本项目所采购的无人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免费提供不少于5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提供整机及所有载荷设备原厂零部件、配件的维修保养或更换新品服务,免费提供软硬件升级优化服务。 1.3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无法解决的,须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产品。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低于采购预算的投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2位小数点)。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16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技术指标”所列明的指标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其中,标记“★”的为重要指标参数,属于必须满足项;未标记的为一般指标参数。有任何一项重要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参数要求的得8分。以此为基础,一般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4分为止;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2.重要指标参数中最大起飞重量、载荷能力、最大航时、任务载荷供电能力4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给予加分(4分): (1)最大起飞重量(1分) a.大于500kg,小于550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550kg的加1分。 (2)载荷能力(1分) a.大于100kg,小于150kg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150kg的加1分。 (3)最大航时(海拔2000m起飞,任务载荷满载)(1分) a.大于4h,小于5h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5h的加1分。 (4)任务载荷供电能力(1分) a.大于2kw,小于3kw的加0.5分; b.大于等于3kw的加1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外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官网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3 类似业绩 5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大型无人直升机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加至5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包含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和货物验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4 企业实力 3 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无人机参加重大灾害抢险救灾并完成通讯恢复、灾情侦察等相关飞行保障任务的,每提供一次加1分,加至3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官方感谢信、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截图、官方媒体报道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在同一场灾害中完成多次飞行保障任务的,按1次计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5 运输保障能力 4 投标供应商提供无人机专用运输车辆的得2分;专用运输车辆同时兼具无人机指挥控制功能的得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专用运输车辆的不得分。
6 人员配备 7 1.项目建设期间人员配备(3分): 拟投入本项目建设团队成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安装调试负责人、技术人员、培训及售后人员等)根据提供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从事本行业经验说明、组成结构是否完整、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合理的情况打分,最高得3分。 ①人员配备齐全、组成结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合理的得3分; ②人员配备基本齐全、组成结构基本完整、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基本合理的得1分; ③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以上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书或劳动合同或能证明用工合法性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2.运维团队人员配备(4分): 运维团队需配备指挥员、飞手、地面站操作员、机务人员。其中,飞手须具备民航总局认可的所投类型无人直升机操控员执照,其他人员须具备所负责设备对应的资质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运维团队人员全部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得4分,有一项不符合此项内容不得分。 备注:运维团队人员中若同一人员持有多种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的,不予认定。
7 项目实施方案 7 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人员配备;②进度安排;③供货计划;④货物运输;⑤安装调试、验收;⑥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⑦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8 运维服务方案 7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后期专业运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运维团队人员配备;②相关配套制度、方案、计划制定;③驻场运维服务内容;④运维响应时间;⑤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坠机、坠河、失控、操作失误、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情况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应急应对方案);⑥无人机停放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7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9 质量保证方案 6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计划;③产品维修保养、返厂维修保养(如有);④易损件更换;⑤软硬件升级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10 培训服务方案 5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提供产品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岗位要求、培训计划及时间安排;②培训内容及目标安排;③培训人员及培训方式安排;④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资安排;⑤培训资料安排。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 2.方案内容完整但不够详细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不能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11 售后服务方案 10 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及服务热线配置计划;②售后响应、时限措施及服务内容;③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④各类故障应急措施;⑤备机、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支持方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采购实际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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