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1.44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21040090823191
预算金额91.00元
招标公司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陈佩斯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婷
中标公司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91.44元
中标联系人刘忠海
公告正文
正文开始
正文结束
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2/3/31】【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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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
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221040090823191
项目名称
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202221040090823191
标段(包)名称
2022 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上游抚顺段-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
程抚顺市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治理项目(新抚区)
标段(包)编号
202221040090823191003
公示开始时间
2022 年 03 月 31 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 年 04 月 06 日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
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其他公示内容
无
监督部门
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朱立峰
监督部门电话
024-57500812
招标人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邮箱
398734550@qq.com
地址
抚顺市
联系人
陈佩斯
电话
024-57555309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
liaoninghongbo@126.com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人
朱婷
电话
024-56675667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91.43
5723700.00 元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
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并达到国家相关文
件对各阶段和各专
业设计深度要求。
22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验收合
格。
2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 0 九队有限责任公
司
88.62
5696800.00 元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
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并达到国家相关文
件对各阶段和各专
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验收合
格。
222
3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75.29
5726800.00 元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
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并达到国家相关文
件对各阶段和各专
业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验收合
格。
222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
理(负
责人)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刘忠海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
1212012201309844)
2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 0 九队有限责任公司
魏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00073647)
3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胡晓刚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02467229)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并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设计乙级]
2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 0 九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并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
3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并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设计甲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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