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FAS、BAS及门禁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天
金额
3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jgcj-bjgs-2024-042
预算金额3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康熙13015414314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虹宇010-511696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FAS、、BAS及门禁材料 及门禁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BJGS-2024-042)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 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
工程概况:十三号线二期四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施工区域跨越白云区、天河区和黄埔区,施工里程长度约8.0km;施工范围为罗冲围站、白马岗站、天河公园站、棠下站、车陂站、珠村站、车珠中间风井、马场站(不含)~鱼珠站(已实施)区间,共6站6区间的机电装修施工。
项目施工专业包含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灭火、安 防系统、人防防护及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总造价:标段暂定合同额3.2亿。
工期目标:2023年7月30日 - 2025年7月30日
3.2招标内容
FAS、BAS及门禁材料,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及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经税务注册登 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至少出具2021-2023年期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的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多个项目同时生产供货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的需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 关资料),2022-2024年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控制线WDZBN-RYJYSP 2x1.5,镀锌钢管SC25,钢制耐火线槽200×100×2mm质量合格检验报 告,保证投标物资通过工程主管部门验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控制线、镀锌钢管、钢制耐火线槽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可使用厂家业绩作为供货业绩(需提供厂家授权资料),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
6.履约信用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1 月0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 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同类物资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 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雄安集团 以及雄安集团列入 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 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 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 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 年 年12月 月20日 日16时 时00分至 分至2024 年 年12月 月25日 日16时 时00分 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200860061@qq.com邮箱 邮箱)。。招标组织单位 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 ZTBJGCJ-BJGS-2024-042、项目名称、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 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200860061 200860061@qq.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 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二期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999 0001
行号:103100000018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银行保函:
采用纸质版银行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银行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韵泰商业广场A栋202,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200860061@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银行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 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 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马康熙 13015414314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魏虹宇010-51169603
电子邮件:200860061@qq.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 024年12月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 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公司项目部FAS、BAS及门 禁材料招标采购ZTBJGCJ-BJGS-2024-042号招标文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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