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9.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90-hcby-c2024-0017
预算金额49.85万元
招标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阚腾飞0516-83255702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冉0516-83881168
中标公司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9.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390-HCBY-C2024-0017
二、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鹏、张卉、周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7478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定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阚腾飞
联系电话:0516-8325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
联系人:刘冉
联系电话:0516-838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
电话:0516-838811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徐州交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300MA20WJG41U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运路2号高铁·数字未来城产业园E栋2单元4层 | 75.94(均分制) | 498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设备网络建设 服务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内涝监测设备建设;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存在资质挂靠、分包、不委派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技术人员及其他违规现象,视为违约,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项目合同。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须符合现行最新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其他适用于本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鹏、张卉、周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7478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定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阚腾飞
联系电话:0516-8325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3室
联系人:刘冉
联系电话:0516-8388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冉
电话:0516-838811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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