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垃圾分类工程及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0794002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艳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亚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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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垃圾分类工程及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0794002G01
招标内容:

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垃圾分类工程及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水厂扩建及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垃圾分类工程及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字【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沧州市肃宁县。 2.1.2项目规模:1、垃圾分类工程:新增智能垃圾分类房 42 座、垃圾分类亭92套、四分类果皮箱883 个;2、便民广场、便民市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对县城内振兴便民广场、天达公寓东侧便民广场、元礼桥北侧便民广场、梁屯村便民广场、工行东侧便民广场等 49 个小型便民广场、小型便民市场、小型停车场进行改造。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督电话:0317-501529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5 09:002023-08-3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肃宁县武垣路3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12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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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艳杰

联系人: 肖亚峰
电话:

0317-5017557

电话: 0311-83055039-88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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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305502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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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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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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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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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0161903205050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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