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西青医院医院信息化建设——护理文书项目(项目编号:XQYY-a-2022-01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qyy-a-2022-011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698029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4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医院医院信息化建设——护理文书项目(项目编号:XQYY-a-2022-01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医院 医院信息化建设——护理文书项目 (项目编号:XQYY-a-2022-01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建设——护理文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华春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26层A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YY-a-2022-011
项目名称: 医院信息化建设——护理文书项目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最高限价:2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70 170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护理文书软件及接口费、单病种管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70 70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护理文书配套PDA、PAD,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供货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2包:签订合同后,卖方根据买方供货数量,需在3个月内完成批次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5)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以对二包分别报名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2022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华春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26层A室)
方式:采用电话及网络报名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网络获取电子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华春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26层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
地址:西青道403号
联系方式:022-27960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华春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26层A室
联系方式:1869802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9802909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华春 (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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